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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警鐵腕執法 「黃背心」氣勢不再

時間:2019-08-12 04:24:27來源:大公報

  圖:法國防暴警員用高壓水槍對付「黃背心」示威者\法新社

  法國「黃背心」運動自去年11月開始已持續8個多月,規模及暴力程度震動法國及全球,也讓馬克龍政府面臨嚴峻挑戰。如今「黃背心」示威氣勢大不如前,與法國警方的鐵腕應對不無關係。「暴力的示威遊行是對法治與和平的踐踏,警方有責任維護社會的秩序,這在巴黎和香港是一樣的。」32歲的法國人Leonie對大公報表示。\大公報特約記者 孫 琳

  在法國,持續數月的「黃背心」抗議活動不斷出現暴力衝突和搶劫,多數情況下防暴警察用催淚彈和橡膠子彈來遏制動亂。Leonie說,「人們有權遊行,但應以和平合法的方式進行,暴力示威在任何國家和地區都是不被允許的。面對暴力,法國警察在必要時有權使用催淚彈、高壓水槍、警棍、橡膠子彈等維持秩序。」

  PressTV駐巴黎記者馬扎赫里(Ramin Mazaheri)指出,根據香港警方的報告,在一天的嚴重暴力事件中,發射了150發催淚彈,幾發橡皮子彈和20發子彈。相比之下,法國警方7月發布的年度報告顯示,2018年法國警方發射了1.9萬顆橡膠子彈,還有5400顆減震手榴彈。

  此外,雖然法國國務委員會(Conseil d'Etat)日前拒絕禁止警方使用「亞致命」防衛子彈發射器(LBDs),並表示,示威活動中的暴力風險使得「必須允許安全部隊使用這些武器」,但自「黃背心」運動開始以來,LBD已被使用超過9000次。截至六月底,法國黃背心運動中,有850人受重傷,300人頭部受傷,30人致殘。他補充說,「失去意識或嘔吐並不算是『嚴重傷害』,但如果我們包括那些受催淚瓦斯,水炮和警棍傷害的人,受傷人數可能會達到一定數量。」

  襲警入獄三年罰款38萬

  「很遺憾香港也發生了令人震驚的暴力事件,香港政府採取明智的措施來恢復秩序和平靜。」Leonie認為對立法會的攻擊「既不明智也不必要」。在法國一些城市,示威者闖入市政廳,將法國總統馬克龍的肖像逐一摘下,不久之後警察便帶着傳票出現在他們家門口。每名活動分子都被判有罪,並被判處數百歐元的罰款。

  前不久舉行的巴士底閱兵儀式結束後,幾百名黃色背心抗議者湧入巴黎香榭麗舍大道(Champs Elysees avenue),其中一些人戴着帽子,高呼反政府口號,拆除為遊行安裝的安全屏障,向警察投擲物品,以及燒毀垃圾桶。法國警方施放催淚瓦斯驅散抗議者。雖然衝突期間沒有任何傷害或逮捕的直接報告,但法新社援引巴黎當局的話說,在衝突爆發之前,已有152人被捕。

  「暴力示威者應該為他們的行為付出相應的代價。」Leonie表示。法國不少「黃背心」示威者面臨牢獄之災,僅3月24日法國有9000人被逮捕,近一半人被判入獄。根據法律,在法國襲擊和傷害一名警察可能面臨入獄三年,還將面臨4.5萬歐元(約38萬港元)的罰款,但量刑取決於犯罪情節。

  警員可搜示威地點人車

  另外,巴黎警察總局的高級警官弗朗索瓦日前接受《環球時報》採訪時表示,面對「黃背心」運動中連續不斷、愈演愈烈的暴力現象,法國議會通過的新反暴力法案作用很大,特別是規定治安力量有權在示威行動的地點及周邊對行人、車輛進行檢查,搜查有可能用於暴力的物品,一旦搜出,警方可立即拘捕。其次,法律明確規定禁止蒙面示威,違反者可被拘捕、判處最高一年監禁及最多1.5萬歐元罰款。這在很大程度上阻嚇了暴力分子。

  弗朗索瓦說,法國應對「黃背心」示威有一個有效經驗,就是出動專門負責抓捕暴力分子的便衣警察部隊,他們常常是「反犯罪大隊」的資深警官和警察特種部隊成員,一旦盯住嫌疑犯,就可以在防暴隊伍的支援下實施抓捕。在示威結束後,司法警察還可以繼續對示威活動中的暴力分子進行追捕。這是威懾暴力分子與團體的有效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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