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報訊】綜合中通社、台媒報道:以因應非常事變與戰時可能需要執行民防任務,台當局「內政部門」近期公告,增加「替代役召集」的年限和次數,也刪除過去每年召集60日的總日數限制。
現行「替代役召集」對象為退役後8年內的替代役備役人力,每年以1次為限,每次1日以內;「內政部門」近日公告修法,修正後新增,「必要時」由「內政部門」得「視需要」酌增年限、次數、日數。
「內政部門」稱,「必要時」是指因應全球氣候異常、國際情勢緊張、天然災害、支援輔助軍事勤務等,「視需要」則指非常事變或戰時,由「內政部門」與「全民防衛體系」協商得出。
新法出台後,過去勤務召集全年總日數不得逾60日的限制被刪除,申請召集期限從召集日「20日前」縮短為「10日前」,演訓召集也以每次1日以內延長至每次5日內。
台灣「全民防務體系」架構中,除志願役軍人為主的「主戰部隊」、義務役為主的「守備部隊」,及後備軍人為主的「後備系統」之外,2022年將替代役納入民防系統,平時實施「演訓召集」,非常時實施「勤務召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