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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廢料人見人怕 專家籲按用電比例領回

時間:2018-12-08 03:18:04來源:大公報

  圖:今年7月初,「核四」廠首批燃料棒裝載上船,從基隆港出發運返美國\資料圖片

  【大公報訊】綜合中通社、聯合報報道:台灣首座核電廠走入歷史,位於新北市石門區的台電「核一」廠1號機運轉執照於5日到期,6日正式進入除役期,未來將以25年分4階段完成除役作業。

  台電指,依據國際核電廠除役程序,核電廠需將反應爐心的用過核燃料退出,才能實質進行除役工作。目前「核一」廠用過燃料分別放在爐心與用過燃料池中。若能放置在乾式貯存桶內,由於不需要電力或是冷卻水維持冷卻,靠自然通風即可冷卻,相對更安全,亦可順利進行除役作業。「核一」廠乾貯水保計劃近日引發台電、新北市府、「原能會」三方言語攻防,「原能會」6日發聲明強調無預設立場,尊重新北市政府水保專業,也不曾有任何干涉新北市政府水保專業審查。

  台大醫院前副院長王明鉅近日提出多個解決方案,為核廢料尋求出路:一,各自建核廢料乾式貯存場,依照各縣市用電量的比例將所有的「用過燃料棒」領回自行存放;二,由政府出高價看看重賞下有勇夫否;三,把「用過燃料棒」放在目前核電廠內,按存放量補助各個鄉鎮與縣市政府;四,2020大選中請各候選人清楚表態屬意哪個選項或提出其他選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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