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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惠台31條 福建已落實逾九成

時間:2018-12-05 03:18:04來源:大公報

  圖:4日,兩岸企業家峰會舉行兩岸現代服務業及文創產業項目簽約儀式\新華社

  【大公報訊】綜合中新社、記者蔣煌基廈門報道:福建省委書記于偉國4日在廈門啟幕的2018兩岸企業家峰會年會上稱,將持續做深、做細、做實閩台經貿交流合作,將深化拓展台胞台企同等待遇實施的深度和廣度,在市場准入、審批許可、經營運行等方面進一步打造惠台升級版,最大限度為台資台企打造公平競爭環境,創造充足市場空間,積極為台資企業創新發展解決困難,提供支持。

  于偉國說,今年以來,福建認真落實中央31條惠台措施,發布福建惠台66條具體措施,有176家台企享受到福建省高新技術企業稅收優惠,累計超過8億元人民幣;183家台資農企,享受生產用電價格優惠。年會綜合合作交流推動小組專題論壇上,福建省台辦副主任鍾志剛說,自國家29部委發布實施惠台31條以來,福建已有案例的有28條,落實面達90.3%,且福建配套出台的「66條實施意見」,已落實63條,落實面達95.5%。這涵蓋產業、財稅、用地、金融、就業、教育等等,公共服務領域特許經營項目中的高速公路項目,有台資天福集團已投資瀋海高速公路漳詔路段天福服務區,在福建註冊的台資機構和企業可興辦學前教育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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