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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上煽惑他人不投票 六旬翁被捕

時間:2025-11-19 05:01:36來源:大公报

  【大公報訊】記者盛德文報道:立法會換屆選舉投票日於12月7日舉行。警務處國安處人員昨日在北角拘捕一名本地男子,涉嫌在社交平台煽動市民在立法會選舉不投票或投無效票(俗稱白票),妄圖干預選舉、破壞選舉制度。

  被捕男子姓林(68歲),報稱退休,涉嫌違反《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第27A條,煽惑他人不投票或投白票,及《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第24條「煽動意圖」罪,被捕人現仍被扣查。

  警務處國家安全處警司陳安銘昨日表示,近日發現一個可疑的社交賬戶在社交平台煽動市民不投票或投無效票。該可疑社交賬戶在去年9月開始,持續在社交平台發放具煽動意圖的言論,包括煽動他人對香港特區政府、司法機構,以及執法部門的仇恨及藐視。

  經深入調查後,人員鎖定該社交賬戶1名68歲的本地男子為管理人,並在昨日將其拘捕,檢取多部數碼設備,目前,該名男子仍被扣查中,警方行動繼續進行。

  據了解,被捕男子自去年七月至今,不斷在其社交平台發布約160篇具有煽動意圖的貼文,包括抹黑特區選舉制度,鼓吹重燃抗爭、煽動群眾推翻政權,甚至尋求外部勢力介入等,煽動他人對特區選舉制度、特區政府、司法機關及香港警隊的憎恨及藐視。

  警方重申,發布具煽動意圖的文字,及煽惑他人在選舉期間不投票又或投無效票是嚴重罪行。煽動意圖罪,一經定罪最高刑罰可被監禁7年。與選舉相關的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刑罰是監禁3年及罰款2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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