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圖:黎智英的子女昨日到庭旁聽。右圖:囚車押送黎智英到庭。\大公報記者攝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蘋果日報》三間相關公司涉嫌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及刊印煽動刊物一案昨日續審,由辯方繼續結案陳詞。
辯方稱,希望法庭「中立」地看待黎智英關於對中國進行技術封鎖、「以台制華」等言論,認為只是「純粹的政治評論」,並非要求進行制裁、封鎖(blockade)或者採取其他敵對行動。
法官指出,黎的言論充滿敵意,亦稱呼中國為「敵人」。法官又指出,即便沒有「直接地」請求,但卻「隱含地」請求外國制裁內地和香港,或鼓勵外國制裁內地和香港,法庭需要考慮黎是否在串謀中施加影響,以及其行為是否隱含要求制裁的意思。\大公報記者 龔學鳴
爭拗煽動刊物佔比毫無意義
開庭後,辯方繼續強調證據中煽動刊物數目的重要性。法官重申,爭拗煽動刊物數目佔比是0.4%抑或0.5%毫無意義,對聆訊沒有幫助,法庭會全面考慮所有證據,而對於證據中的文章,會考慮其內容,確定是否具煽動性。
辯方舉例控方提及黎智英與退役美軍將領基恩、美國前副國防部長伍夫維茲等人保持聯絡和談論外交政策議題,認為更合理的推論是黎智英與他們是多年朋友,大家關心國際和本港時事,如同「大家飲茶時談論法律」。
辯方在庭上舉例,黎智英在社交平台和電視節目中提到對中國進行技術封鎖、「以台制華」等,聲稱只是談論「台灣的國際地位」,是「純粹的政治評論」,並非要求進行制裁、封鎖或者採取其他敵對行動。
辯方又在庭上逐條引用黎在社交平台和電視節目中的其他發言,均稱「純屬評論」。法官指出,如果辯方將所有材料都拆散來看,那麼可能什麼都看不出來。
法官隨後關注,黎在《live chat》節目中提到台灣與香港擁有相同的「敵人」,當中使用「敵人」形容中國。
辯方解釋,這是一個有交流的對話,並非單獨發表意見,不能單憑文字稿下判斷,需要看整個場景,否則很容易單看一些字眼便覺得「這些字眼看起來很不好」,而本案並非指控串謀批評中國,而是指控勾結外國請求制裁、封鎖及敵對行動。
法官:辯方說法自相矛盾
法官隨即反問,辯方認為應該拆開來審視黎智英在《live chat》中的發言,還是作為整體來理解。辯方稱,法庭應分開審視每段內容,亦不應被證據數量影響判斷。
法官指出,辯方剛才強調數目的重要性,現在又強調質量,似乎自相矛盾。法官指出,法庭需要考慮黎是否在串謀中施加影響,以及其行為是否隱含要求制裁的意思。
法官提及,《live chat》節目中,黎智英說:「雖然知道與你(以色列前副總理)說話或與很多其他人說話,是與外國人勾結,會惹上大麻煩,但我必須堅持。因為有很多人跟隨我,如我後退,很多人亦會後退。」要求辯方做出評論。辯方稱,黎的意思並非指與以色列前副總理說話是與外國人勾結,而是這樣做可能被認為是與外國人勾結。
法官隨即指出,辯方理解錯重點,法庭並不關心黎對於「勾結」的理解,反而黎智英說「不會後退」,才是辯方應該澄清的重點,反問辯方該言論是否證明黎智英的決心。
辯方稱,「他不會做任何違法的事,但他會堅持做可能被認為是違法的事」,強調黎堅持信念。法官反問,辯方的意思是否如果被告的信念可能導致違法,仍然會堅持?辯方沒有作出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