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嶺大學生會四骨幹成員涉盜130萬經費被捕

時間:2025-06-06 05:01:42來源:大公报

  圖:嶺大學生會4名骨幹成員前日涉嫌「盜竊」及「串謀盜竊」罪被捕,新界北總區重案組﹙上圖﹚昨日交代案情。

  【大公報訊】記者余風報道:本地有大學學生會爆出挪用公款案件,警方前日(4日)以涉嫌「盜竊」及「串謀盜竊」罪拘捕4名嶺南大學學生會(嶺大學生會)骨幹成員。據悉,2024年4月至2025年5月期間,有關人士作為學生會前屆或現屆幹事,共簽發4張總值130萬元的支票,其中部分款項被存入本地一學生組織,而90萬則存入了兩名現任幹事的私人戶口,被用作個人消費,包括還卡數、飲食娛樂、購買機票,甚至用來償還私人貸款及個人投資。

  據了解,被拘捕的4名嶺大學生會的骨幹成員為現任嶺大學生會外務副會長賴卓賢、現任嶺大學生會代表會財務委員會主席吳泰霖、2022至2023年度嶺南大學學生會代表會主席及學生會社團登記人林曉彤及2022至2023年度嶺南大學學生會財務委員會主席及學生會社團登記人賴文鈞,被警方以「盜竊」及「串謀盜竊」罪拘捕。

  炒賣股票及飲酒作樂

  消息指有學生會組織賬目混亂、資金流向極不透明。有人竟以前幹事身份簽發逾百萬港元的支票,再將巨額公款轉入私人戶口,涉嫌挪用,甚至私吞該學生會資金,用於個人消費,甚至炒賣股票及到夜店飲酒作樂。此舉無疑將學生會變成其個人牟利與享樂的工具,嚴重損害同學利益,踐踏校園誠信,令社會嘩然。

  新界北總區重案組第一隊總督察歐陽德昨日交代案情,表示警方早前接到舉報,指控屯門一間大學學生會財政賬目混亂,懷疑有學生會幹事非法挪用公款。警方隨即展開財富調查,發現該學生會作為合法註冊社團,支票需兩位前幹事聯署方可兌現。但部分幹事卻利用相關制度漏洞,將公款挪作私用。

  警方於前日展開行動,在大嶼北、深水埗及屯門區拘捕3男1女,年齡在21至24歲之間,他們分別報稱職業為學生、店務員和文員。警方還搜查4人的住所,檢獲手提電話、電腦、銀行文件、支票簿、銀行卡及信用卡等證物。昨日(5日)下午,警方搜查嶺大宿舍,主要檢獲涉案4張支票的支票簿。目前,4名被捕人士已遭通宵扣查,警方正考慮凍結兩名現任幹事的戶口,以追查失款去向。

  嶺大:配合警方調查

  警方對此案高度關注,表示已展開全面調查,並將諮詢律政司意見,確保案件得到公平處理。警方譴責被捕人士作為學生會幹事,本應秉持誠信為學生服務,卻利用職權中飽私囊,相關行為不僅違法,更辜負廣大學生的信任。同時,警方指出此類案件反映出大學學生會在財政管理方面存在疏忽,相關機構應加強監管,防止類似事件再次發生。而根據香港法例第210章《盜竊罪條例》第10條,盜竊罪屬極為嚴重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判處10年監禁。

  嶺南大學發言人表示,大學正在了解事件,並會配合警方進行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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