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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定國:突顯香港法治優勢

時間:2025-06-02 05:01:29來源:大公报

  圖:國際調解院總部工程預計今年中完成,並於年底正式投入運作。\大公報記者麥潤田攝

  【大公報訊】記者龔學鳴報道:《國際調解院公約》簽署儀式日前在香港舉行,共有33個國家代表簽署公約,成為創始成員國。律政司司長林定國表示,調解院總部落戶香港,顯示「一國兩制」下本港的法律水平和法治環境獲得國際廣泛認可,國際調解院可彌補現有國際爭端解決機制的不足,之後需成立秘書處,物色合適人選建立管治架構,預計最快今年底可正式投入運作。

  擁大量處理國際商業糾紛人才

  林定國透露,最初僅約20個國家表達參與意向,但最終有33個國家簽署公約,涵蓋亞洲、非洲、拉丁美洲和歐洲等地區,這些國家總人口約達27億,佔全球人口三分之一。他強調,調解院的成立不僅反映香港在國際法治上的優勢,也顯示香港作為國際化城市的地理和基建便利性獲得認同。調解院總部將設於舊灣仔警署,工程預計今年中完成,並於年底正式投入運作。

  調解院主要處理國家與國家之間,或國家與其他國際投資者和個人間的爭議。林定國指出,香港雖非處理外交糾紛的專家,但擁有大量處理國際商業糾紛的法律人才,這為調解院運作提供了強大支援。他強調,調解院屬於公共法治產品,並非為特定國家利益服務的小圈子,旨在鼓勵國際社會以和平方式解決紛爭,特別是在當前全球局勢紛亂的背景下,這一機制將具吸引力。

  計劃推出社區調解機制

  林定國表示,為了支持調解文化推廣,香港政府已在所有政府合約中加入調解條款,當調解失敗後,才可採取仲裁或訴訟方式解決爭議。此外,政府計劃推出社區調解機制,提升公眾對調解制度的信心。林定國認為,調解相較法院判決更有優勢,因為調解結果是基於雙方自願達成,具有更高的接受度和執行力。他還補充,部分商業調解結果可具有法律約束力,甚至可轉化為司法判決,進一步保障結果的可執行性。

  針對如以巴衝突或俄烏衝突等重大國際爭端是否能通過調解院解決,林定國表示,調解必須建立在雙方自願的基礎上,無法強制提交至調解院,但他相信,完善和公平的調解機制能夠為國際間提供可信的解決途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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