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局昨日提交立法會文件表示,為平衡市民日常生活需要和「小型僭建物」的低風險,以及善用有限執法資源打擊嚴重僭建個案,將以務實便民的方式處理「小型僭建物」,也可集中執法資源以提升嚴重僭建物的執法效能。
發展局表示,違規工程個案眾多,在有限的人手資源下,屋宇署須按「風險為本」方針,釐定執法的緩急先後,對正在建造或新建成的僭建物、構成明顯威脅或迫切危險、嚴重衞生或環境滋擾等違規個案優先執法。過去三年,屋宇署平均每年向違規業主發出約9000至10000張清拆令。截至今年10月,逾期未獲遵辦的清拆令約有36000張。
新界村屋僭建申報擬重啟
發展局建議,新增更多「指定豁免工程」種類,或放寬現有種類的要求。對現存並屬「小型工程」範圍的「小型僭建物」,例如符合指定尺寸的簷篷、冷氣機支架、圍封露台等,規模較小,而且與民生息息相關,因此建議由註冊建築專業人士或註冊承建商進行一次性或定期檢核後予以保留。至於晾衫架、可伸縮遮篷等,日後不再屬於僭建,工程亦毋須屋宇署審批,只須由註冊承辦商定期檢核,即可保留。
政府曾就新界村屋已經建成的僭建物,於2012年推出一次性的申報計劃,申報期於當年12月已完結。已申報的僭建物不會即時取締(構成即時危險除外)。發展局稱,為回應村民和立法會議員認為當年申報期過短的意見,建議重啟該計劃,讓當年沒申報的業主作出申報,但沿用計劃所有舊有安排,包括只適用於2011年6月28日前已搭建的僭建物,而申報僭建物須定期進行安全檢查。
為加快樓宇檢驗和修葺,政府繼續透過「樓宇更新大行動2.0」等提供財政和技術支援。對「三無大廈」和無能力籌組的業主,按需要進行代辦工程。
大公報記者伍軒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