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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總對施政報告建議(部分)

時間:2024-10-05 05:01:45來源:大公报

  推進與大灣區全面深度合作

  (1)以大灣區作為先行先試平台,落實數據跨境流動合作的具體方案;(2)在現有口岸實施「合作查驗,一次放行」的通關新模式;(3)在重建的皇崗和沙頭角口岸採用「兩地一檢」新模式;(4)粵港澳三方協調選擇珠江口無人外島建設共用垃圾焚化發電廠。

  鞏固金融中心地位

  (1)豐富人民幣投資產品多樣性、擴大人民幣投資產品規模,強化離岸人民幣中心地位;(2)推出多元化綠色證券和節能減排的投融資業務,打造聯通大灣區的區域碳交易中心和面向國際的碳市場交易平台;(3)打造香港黃金交易及儲備中心;(4)與內地協商放寬南向「港股通」限制;(5)拓寬「跨境理財通」,調低合資格香港券商入場門檻,涵蓋更多不同類型投資產品。

  鞏固國際貿易中心地位

  (1)與內地協商在大灣區城市的保稅倉庫開闢「香港倉」,支援大灣區跨境電商發展;(2)以大灣區為試點,合作發展大灣區統一產品認證和品質檢測標準;(3)盡量縮短和簡化供應鏈,提高貿易環節智能化水平,建設跨國供應鏈管理中心;(4)為本港商會、工商專業團體及港商參加海外商貿考察、外訪、展覽活動提供更多財政資助,發掘RCEP與「一帶一路」市場發展新機遇。

  強化國際航空樞紐

  (1)檢視《進出口條例》,允許內地貨物在港進行低程度加工;(2)策略性推進各類客貨運航權開放;(3)增加實施24小時通關的跨境口岸;(4)推動與內地海關合作,貨物跨境實施互通信息,互相認證,一檢通關;(5)積極推進「空鐵聯運」,提升香港機場與內地的聯繫。

  提升國際航運中心地位

  (1)鼓勵在港進行船舶註冊、買賣、租賃、管理、融資、海事保險及海事仲裁等高增值服務;(2)設立獨立的政策局處理香港港口航運發展;(3)支援航運物流業務,促進港口進一步轉型;(4)在新型船舶引擎研發、減碳和智能科技應用等領域進行創新和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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