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鄒幸彤申加入「獨歌」訴訟 被上訴庭駁回兼付訟費

時間:2024-07-19 04:02:33來源:大公报

  【大公報訊】律政司早前獲法院批出禁制令,禁止四項與「港獨」歌曲有關的非法行為。前「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曾申請加入訴訟,但被高等法院法官陳健強拒絕。鄒不服上訴,高等法院上訴庭昨日再次駁回其申請,又下令鄒幸彤須向律政司支付10萬元訟費。

  鄒申請以「與訟方」身份加入訴訟。兩位上訴庭法官認為其說法並非合理可爭辯,鄒身為沒有作出禁制行為、並非被告的申請人,應以「介入者」的身份加入聆訊,或在禁制令生效後,入稟申請撤銷或修改禁制令範圍,而原審法官早已指示鄒可以根據《高等法院規則》,以上述形式申請加入訴訟,惟鄒沒有作出申請。

  至於鄒幸彤爭議禁制令缺乏反對意見,上訴庭指出,鄒沒有按原審的指示加入聆訊,而即使如此,鄒仍然呈遞了抗辯理據。無論如何,法官已閱讀及考慮了她的陳詞,並將陳詞交予「法庭之友」。而鄒亦沒有詳述其理據與「法庭之友」所提出的有何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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