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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案/李宇軒密謀竄海外成立「流亡政府」

時間:2024-04-10 04:02:31來源:大公报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控違反國安法一案昨日踏入第56日審訊,控方完成主問從犯證人李宇軒。李宇軒稱,國安法生效後,考慮過成立「流亡政府」,黎智英被拘捕當日,他曾與本案另一認罪被告、法律助理陳梓華討論去留。

  控方展示李宇軒及同案被告陳梓華於2020年7月的Signal通訊軟件紀錄,兩人討論要找一個合適人選成為「枱面人」,在海外成立「流亡政府」。

  李宇軒稱,當時正是與陳梓華商討自己未來的方向,以及重光團隊如何轉型,兩人得出結論認為當時的社運存在「權力真空」的問題,於是希望找人成為「枱面人」,用真名行事提供推動力。

  根據通訊紀錄,兩人曾經提及一系列人名,包括當時已經棄保潛逃海外的「本土民主前線」召集人黃台仰、所謂的社運人士梁繼平等,又一度討論到由李宇軒作為代表,但陳梓華擔心,最終李宇軒身邊所有人都會遭到所謂迫害。

  法官李運騰問及,當時香港國安法已生效,他有機會細閱該法條文,為何仍「企出嚟」,離開香港去外地設立「香港流亡政府」?李宇軒辯稱,「無論我打唔打,政權要照肺或者秋後算賬,都會照做」,故「其他人照唔照肺,唔係取決於我打唔打嘅問題」。他稱,若不站出來,香港依然會被內地控制的香港政府(特區政府)統治,「所以(香港)已跌入有政治迫害的環境入邊,即係已經夠差」,才希望在香港以外的地方成立政府。

  沒人願當「枱面人」

  李宇軒揚言,設立「香港流亡政府」有兩個先決條件,首先流亡政府不得設立在香港,「因為會被捕」;其次,一定要有「枱面人」,「因為如果只係得枱底人嘅政府,no one will take it seriously(沒有人會認真看待它)」。法官李運騰追問成立「流亡政府」,是否一個真實的建議,李宇軒承認有考慮過,但最終因找不到合適人選而未有成事。

  他又稱,由於擔心國安法實施後會面對所謂的迫害,他與同案被告陳梓華日常不時都會討論去留問題,分析離開香港的利弊。根據控方展示的通訊紀錄,李宇軒2020年8月10日被捕當日的下午,陳梓華曾經向李宇軒傳訊息勸他離港,指「不能再在國際線上失去多一個成員」,又指當時已經有一些商人和政客正在與同日被捕的黎智英割席。李宇軒稱,每當有人被捕,都會有人叫他及身在香港的重光團隊成員離開香港。

  案件將於今早續審,由辯方展開盤問。

  大公報記者龔學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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