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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山之石/星加重罰則 阻嚇非法改裝車輛

時間:2024-04-01 04:02:28來源:大公报

  新加坡自2012年起便採取多管齊下的措施,針對非法改裝車。主要的監管及法定措施有:

  一:規定要求所有汽車均須在首次登記後的第3年,接受首次強制車檢,較香港早3年。此後,私家車須每兩年一檢,電單車則須每年一檢。私家車於首次登記後的第10年起,須每年接受強制車檢。

  二:向重複犯案者施加更嚴格強檢:對屢犯非法改車罪的人,如再犯,車輛須於2年內每6個月一檢。3次或以上違例的車輛強檢次數,更增加至2年內每3個月一檢。屢犯者車輛會被扣押最多3個月。

  三:車房成執法對象:2017年修訂《法例》,訂明車房負責人的法律責任。加強針對提供非法改車服務的車房東主的執法檢控。

  四:加重罰則提高阻嚇力:2017年起,非法改車的最高罰則,由早前的2000新加坡元(逾11000港元)及/或監禁3個月,增加至5000新加坡元(約28000港元)及/或監禁3個月;再犯者罰則加倍。

  五:利用智能科技識別非法改裝車輛的測試:自2014年起,使用自動聲學相機偵測發出噪音車輛。

  六:2023年4月收緊新車的噪音排放標準:新登記汽車的噪音排放標準由71至82分貝收緊至68至77分貝(香港現時標準為71至82分貝)。 大公報記者盛德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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