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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屋戶瞞擁內地物業 被收回單位

時間:2024-02-18 04:02:32來源:大公报

  圖:房屋署打擊濫用公屋,與內地機構核對後證實兩個住戶隱瞞內地資產。

  【大公報訊】記者戴靜文報道:房屋署持續加強打擊濫用公屋,房屋局常任秘書長兼房屋署署長羅淑佩昨日在一個電視節目表示,本年度可望收回的逾2200個涉及濫用公屋單位,包括兩個案與內地機構核對後證實住戶隱瞞擁有內地資產。她指出,今年中將按機制進行兩年一次的公屋租金檢討,根據規定,加幅會「封頂」於不可超過10%。

  據了解,該兩宗個案的住戶均涉及申請公屋時,隱瞞擁有內地物業,沙田駿洋邨的公屋已經收回,觀塘牛頭角下邨的個案在跟進中。羅淑佩表示,該兩個分別位於駿洋邨、牛頭角下邨的公屋單位,是透過與內地機構核查後,得悉住戶在內地擁有物業,獲告知有關公屋租戶在內地擁有住宅和商舖物業。她稱明白住戶在內地擁有物業,不代表其在香港沒有居住需要,但內地物業是資產之一,住戶必須如實申報,如果資產值超過標準,便要交回公屋單位。

  羅淑佩:掌握追查方法

  羅淑佩坦言,核查公屋住戶在海外的物業並不容易,房署過往致函有關海外機構,往往沒有回音。不過,房署近日向銀行業、保險業請教,初步掌握一些追查方法,考慮採用,但不能夠透露具體招數。

  羅淑佩表示,房署去年向8.8萬個未住滿十年的公屋住戶發出申報表,目前只有120份未收回。房署與土地註冊處核對5.5萬份申報表資料,完成的4.4萬份中,發現有100多個住戶瞞報擁有本地住宅物業,加上部分住戶自行交回單位,目前已收回400多個公屋單位。

  沙田區議員陳壇丹向大公報記者表示,公屋資源應該合理分配,若涉及濫用公屋,房署收回單位是無可厚非、值得支持。他認為濫用公屋個案只是零丁少數,從探訪駿洋邨居民經驗所知,他們普遍是低收入住戶。

  另外,房委會將於今年中檢討公屋租金,羅淑佩表示,公屋租金有加亦有減,根據規定,加幅須「封頂」於不可超過10%。她說,4成租戶目前每月租金不超過2000元,即使加租,也只是每月多付百多、二百元,部分只是多付數十元。她強調,當局要大規模建屋及做很多改善措施,需要審慎理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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