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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降解」塑膠未必環保 環保署慎選指定垃圾袋

時間:2024-01-21 04:02:32來源:大公报

  【大公報訊】近日有傳媒報道和網上討論關注,垃圾收費計劃下的指定袋,認為指定袋「不可以自然分解」是不夠環保。環境保護署昨日表示,所有聲稱「可降解」的塑膠均需要特定的環境和溫度才可以完全降解,例如在紫外線或高溫環境下;但在香港的堆填區的無氧環境,並沒有這些條件,因此塑膠在堆填區需要長時間分解。

  環保署表示,部分「可降解」塑膠,尤其是氧化式可降解塑膠,在天然環境如海洋中分解時,更會碎片化而產生微塑膠,加劇其在天然環境的有害性和阻礙回收再造,事實上更不環保。有些地方如歐盟,已禁止使用氧化式可降解塑膠,而香港亦將於今年4月22日開始,禁止製造和售賣氧化式可降解塑膠產品。

  環保署指出,在選擇垃圾收費指定袋的物料時,已考慮到袋的耐用性,以及環保原則,因此規定指定袋必須含有至少20%回收膠,以減少原生塑膠的成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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