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報訊】記者義昊報道:政府提議增加亂拋垃圾的定額罰款。消息指,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通過提高亂拋垃圾的罰款,由1500元增加一倍至3000元;至於店舖阻街及非法棄置大量建築或其他廢物,罰款加至6000元。環境及生態局將向立法會提交修訂條例草案,如在本年中獲通過,新罰則最快今年第四季實施。
為提高阻嚇力,當局早前建議,增加《定額罰款條例》中9項罪行的罰款。其中未經准許而展示招貼或海報;將扔棄物或廢物棄置在公眾地方;在公眾地方吐痰;犬隻糞便弄污街道;在郊野公園及特別地區棄置廢物;在郊野公園及特別地區吐痰;海上棄置廢物等7類行為,罰款金額由1500元增至3000元。店舖阻街,即在公眾地方造成阻礙;非法棄置大量建築或其他廢物,即非法擺放廢物,罰款額則由1500元增加至6000元。
店舖阻街非法棄建築廢料罰6000元
環境及生態局當時預計,最快於今年第二季向立法會提交修訂條例草案,若今年中獲通過,經提高的定額罰款金額最快可於今年第四季生效。當局亦建議修訂《定額罰款條例》,讓食環署、房屋署、康文署及漁護署亦有權就「非法擺放廢物」罪行,發出定額罰款,以提高對重複違法者的阻嚇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