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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你知/港樓宇具抗震能力

時間:2023-02-12 04:23:48來源:大公报

  圖:一九一八年汕頭大地震,香港亦有強烈震感,不少建築物受損。

  香港發生地震影響較嚴重一次,可追溯至一百多年前。1918年2月13日,汕頭發生黎克特制7.5級大地震,當地800人喪生。300多公里外的香港震感強烈,雖無死傷,惟罕見地造成不少建築物受損、出現裂縫,市民陷入恐慌。

  地震的震級是用作表示由震源釋放出來的能量,通常以黎克特地震震級來表示。某地點的地震烈度是指地震引致該地點地殼運動的猛烈程度。烈度是由震動對個人、傢具、房屋、地質結構等所產生的影響來斷定。包括香港在內的許多地方都採用修訂麥加利地震烈度表來表示烈度。

  現時,本港的建築物對防風和抗震的要求非常嚴格,樓宇規定須能抵受每小時250公里的陣風風力。在發生修訂麥加利烈度Ⅶ度(七度)的地震時,高樓大廈亦只會有輕微損毀。基建如橋樑、鐵路及隧道等的設計已能抵受烈度Ⅶ度(七度)或以下的地震,至於水塘的設計亦能抵受烈度Ⅷ度(八度)的地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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