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串謀詐騙或用假文書 可囚14年

時間:2022-10-08 04:23:37來源:大公报

  【大公報訊】記者楊州報道:香港法學交流基金會副主席、法學教授傅健慈表示,串謀詐騙是指兩人或以上協議用不誠實的手段欺騙他人,有目的造成他人經濟損失或導致他人有經濟損失的風險,或意識到可能會造成這種損失或風險,風險亦可以包括公共衞生安全風險。有關案件有理由相信是醫生明知病人符合接種條件而合謀發出假「免針紙」,而病人以假「免針紙」向其僱主豁免相關限制。

  他重申詐騙手段無需統一,串謀者亦無需知道其他串謀者擔任的角色和具體會採取的詐騙手段,只要他們協議以某種不誠實的手段騙人便足以定罪。他提醒市民切勿以身試法,使用不當途徑取得的「免針紙」。

  專家警告勿以身試法

  傅健慈表示,四名被捕者經調查後,若發現曾使用無效或虛假的「免針紙」進入指定場所,即是明知而使用虛假文書亦觸犯《刑事罪行條例》。至於警方以哪一項罪行落案起訴有關人士要視乎其舉證難度,一般而言,使用虛假文書較易搜證,如僱員以假「免針紙」欺騙僱主,以獲得相關豁免,包括定期進行核酸檢測;串謀詐騙則較難舉證,涉案者只要矢口否認,警方則需時進行更進一步的調查。

  串謀詐騙是嚴重罪行,一經定罪,根據《刑事罪行條例》最高可處監禁14年,而明知而使用虛假文書可能觸犯《刑事罪行條例》,一經定罪,刑罰最高為監禁14年。市民切勿以身試法,使用不當途徑取得的豁免證明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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