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今年6月,全港共有約37800個電單車泊車位,當中包括11520個路旁電單車泊車位,而已領牌的電單車(包括無邊卡電單車及連邊卡電單車)總數則為72669輛。運輸署表示,香港土地資源有限,加上要兼顧不同的土地用途的需求,以配合社會和經濟發展,因此客觀上持續增加泊車位供應以追趕車輛(包括電單車)增長並不是一個可行及可持續的做法。
政府鼓勵多使用公共交通
運輸署指出,政府奉行以公共交通為本、鐵路為骨幹的運輸政策,鼓勵市民多使用公共交通工具,但明白部分市民可能基於不同原因選擇以私家車或電單車代步。
在提供泊車位方面,政府目前政策是優先考慮及配合商用車輛的泊車需求,並在整體發展容許的情況下,提供適量的泊車位予其他車輛。為回應公眾泊車需求,政府一直積極推展一系列短期及中長期措施,以增加泊車位供應,包括:
一:按照《香港規劃標準與準則》中的泊車位標準,在私人發展項目中提供電單車泊車位;
二:善用高架天橋的橋底位置劃設電單車泊車位;
三:在非辦公時間開放更多政府大樓的泊車位予公眾使用;
四:按照「一地多用」原則,在合適的「政府、機構或社區」設施及公共休憩用地項目中提供公眾泊車位;
五:在交通情況容許的前提下,在合適的路旁位置提供電單車泊車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