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報訊】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與《蘋果日報》相關的三間公司,被控違反香港國安法。根據司法機構網站信息,案件由三名指定法官處理,意味不設陪審團,此外,非法「初選」案據悉亦將不設陪審團。對此,政務司司長陳國基說:「已進入司法程序,不便給太多評論,我們覺得是最好的安排,亦是最恰當的安排。」律政司表示,香港刑事審訊制度的最根本原則是要確保公平審訊,維持司法公正。律政司不評論正進行司法程序的個別案件。
律政司指出,司長會按香港國安法相關法律和每宗案件的個別情況,考慮是否根據香港國安法第46條發出證書,要求相關訴訟毋須在有陪審團的情況下審理。有關條文訂明,由三名法官組成審判庭,目的正是要確保公平審訊,秉行司法公義,絕無減損被告人任何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