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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的話/探廢屋要謹慎 若擅闖或惹官非

時間:2022-06-02 04:23:48來源:大公报

  有律師指出,無論是廢校或廢宅,有機會屬於官地或私人地方。在本港擅進私人地方,一般不屬刑事罪行,警方接獲投訴或舉報,多數勸喻犯事者離開,業主有權循民事責任向擅闖者興訟索償。

  如擅入政府地方,後果將不一樣。據《簡易程序治罪條例》第4(30)條,若侵入或容許獸類侵入歸屬於公職人員或公共機關,或由公職人員或公共機關管轄或管理的任何宅院、物業單位、墓地或土地,可處罰款500元或監禁3個月。

  此外,廢校、廢宅飽經風霜,殘破不堪,擅闖探險隨時會有危險,即使沒有鬼,也可能因迷路或被殘磚敗瓦等雜物所傷,得不償失。

  過度驚嚇 恐致思覺失調

  另外,2011年9月20日,12名中學生到達德學校探險,發生集體「撞鬼」,3名少女相繼不適暈倒,有人更情緒失控,雙手叉頸、咬人,需報警求助,引起傳媒關注。

  有精神科專科醫生事後解釋事件,所謂「撞鬼」,可能源於當事人深信超自然力量,又或過分迷信,在強烈的潛意識暗示下,影響情緒,加上現場的陰暗氛圍,增加恐懼感,出現幻覺及妄想,令自己誤以為「撞鬼」,引發連鎖反應,不排除當事人是因急性反應性精神錯亂,導致產生幻覺。

  大部分「撞鬼者」,數分鐘至數小時內便可回復正常,少數人會因過度驚嚇而患上思覺失調,部分人可能會間接地誘發潛在的精神分裂症,要接受較長時間的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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