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逼遷風波/一年逼遷五次 押金追討無門

時間:2022-05-30 04:23:23來源:大公报

  圖:(左)港漂家旗下的租用單位,門外被貼上業主申請收樓文書。(右)居於太康大廈宿舍的沈同學,與住處的業主私下協商,決定在限期前搬出。\大公報記者盧剛昌攝

  「港漂家」逼遷事件愈揭愈大,據受害同學及業主透露,苦主料超過二百人,涉及金額龐大。

  與港漂家簽約的學生租客中,住在太康大廈的沈同學一年間竟被逼遷五次,苦不堪言。沈同學表示,實在是無可奈何,自己現時已完成學業,有精力處理生活上的事,故與現時住處的業主私下協商,於6月5日之前搬出,之後再作打算。另一名曾接受《大公報》訪問的范同學日前再次向《大公報》求助,表示遭到第三次逼遷,最後亦只好與業主協商於後日遷出,「剩下的租金、押金加起來有三萬吧,也不知道能否退回來!」\大公報記者 苑向芹

  現時住在堅尼地城太康大廈的沈同學告訴大公報記者,從未想過來港求學竟會一年被逼遷五次,「我也是跟港漂家簽約,也有報警。前幾天已跟房東私下協商,6月5日搬走,不想再折騰了!」

  沈同學憶述,去年6月看到港漂家的租房資訊,並於6月12日與港漂家簽訂租約(許用期2021年8月18日至2022年8月15日),租下創業中心A座一個單位。她交了15400港元押金給港漂家,卻在去年8月8日被港漂家以房東收房為由收回住處。

  沈同學被迫一簽再簽合約

  沈同學之後於去年8月13日與港漂家簽訂第二版合約,租下西區龍翔花園一個單位(許用期2021年8月18日至2022年8月15日),並於18日向港漂家匯出2021年半年租金46200港元,及管理費3800港元。卻在匯款後於同日下午1時被通知不能在8月19日於簽署合約的房子裏進行隔離。

  8月19日開始,沈同學被港漂家安排到創業中心A座25樓一個單位進行居家隔離。8月30日又搬回龍翔花園並繳交剩下的半年租金。

  沈同學表示,沒想到在10月初,警方突然到其住處搜查,指出因港漂家非法改建房屋,業主要收房。沈同學無奈之下又從龍翔花園搬出,於10月20日左右搬入太康大廈一單位,即現時的住處,並簽訂新的合約。

  然而就在本月,房東來貼「收房通知」,並表示從今年4月起就沒收到二房東的租金。沈同學與港漂家聯絡無果,只好與房東協商於6月5日搬離。沈同學說:「這樣的租房經歷實在奇特!」

  范同學三個月搬屋三次

  另一方面,現時就讀香港科技大學的范同學過去三個月間,亦遭到三次逼遷,分別發生在3月、5月及5月底。第二次遭逼遷時他曾尋求《大公報》協助,「《大公報》報道出來後,我和新的港漂家客服取得聯繫,也不用搬出去了」。但范同學沒想到近日又開始被業主逼遷,他氣憤地說:「業主於5月25日把我們的出入證停掉了,我們現在進出非常不方便。上次的那個港漂家客服又聯繫不上了!」

  范同學這次與父母商量後,決定直接搬走算了,「不在這裏繼續耗下去了」。他說,已經跟房東私下協商,6月1日遷出,自己也從上周就開始找新的房源了。

  至於現時住處剩餘的兩個月租金、當時與港漂家簽約時繳交的兩個月押金,以及港漂家在四月底向受害學生租客承諾的一個月租金補償,范同學希望能夠要回來,他說:「我現在住的地方,一個月房租7500港元,光是兩個月押金和兩個月租金加起來有三萬吧。我們對香港現在的法治還是有信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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