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亂港黑手/羅傑斯挑戰國安法 法律界促通緝

時間:2022-03-20 04:24:25來源:大公报

  圖:「香港監察」與反中亂港分子沆瀣一氣,2018年便安排李柱銘、戴耀廷及羅冠聰到英國伯明翰舉行的保守黨年會唱衰香港。

  英國反中亂港組織「香港監察」(Hong Kong Watch)自2017年成立以來,多次聲援黑暴及煽動所謂制裁香港官員。近日警方國安處就「香港監察」的網上內容,向該組織創辦人羅傑斯發信,要求他在72小時內把相關內容移除,惟羅傑斯未有依從,隨後仍公然發表涉違反香港國安法的言論,包括繼續煽動所謂「制裁」香港特區官員等。

  有本港法律界人士指出,「香港監察」禍港殃民,明顯假借所謂「人權」議題作反中亂港的政治操作,當中涉嫌違反國安法,呼籲國安處依法通緝羅傑斯,並凍結他們涉案的財產,維護國家安全,彰顯公義。\大公報記者 龔學鳴

  香港國安處近日向「香港監察」發信,指經刑事調查後發現該組織正「從事嚴重干預香港特區事務和危害中國國家安全活動」,包括游說外國對中國或香港實施所謂制裁等,同時涉違《香港國安法》第29條「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違例者面臨3年監禁或罰款10萬元。

  假借「人權」玩弄政治操作

  英國外相卓慧思(Liz Truss)、「末代港督」彭定康(Chris Patten)、英國上議院議員奧爾頓(David Alton)等人,隨即跳出來為「香港監察」保駕護航。而羅傑斯更死心不息,17日在「天亞社新聞網」(UCA News)撰文,狂言他身處英國是安全的,除非踏足香港或與香港有引渡協議國家。羅傑斯又再次「呼籲」美西方各國加強所謂制裁中國包括香港,更要求香港特區法院的英國、澳洲和加拿大籍的非常任法官集體辭職。

  全國港澳研究會會員、香港法學交流基金會副主席、法學教授傅健慈認為,羅傑斯是明知故犯,挑戰香港國安法,他涉嫌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非法呼籲美西方國家加強所謂制裁內地和香港,以及要求香港特區法院的外籍非常任法官集體辭職,這是不恰當干預香港司法體系和破壞香港司法獨立,企圖引起市民對中央和特區政府的憎恨和叛離,並可能造成嚴重後果,這是違反國際法、國際關係基本標準及香港國安法的相關規定,必須予以嚴厲譴責。他呼籲國安處依法通緝羅傑斯,並凍結他們的相關涉案犯罪財產,維護國家安全,彰顯公義。

  香港執業律師、中國人民大學法學博士黃國恩指出,「香港監察」多次聲援黑暴及主張所謂制裁香港官員,煽動仇恨,明顯假借所謂「人權」議題作反中亂港的政治操作,已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第29條。「香港監察」是英國非政府組織,總部設在倫敦,雖然並非香港註冊組織,但只要危害國家安全行為發生在香港,一樣受香港國安法管轄。根據香港國安法第43條,警方國安處有權要求其移除相關信息。

  肆意破壞香港法治

  黃國恩認為,多個反中亂港組織策劃黑暴事件以後,個別外籍法官終止在香港特區法院的任期,但也有外籍法官接受香港特區法院聘任。是次羅傑斯之流的所謂呼籲,無損香港法治。但他肆意破壞香港社會秩序和法治精神,又增添了一項罪證。國安處應對他採取行動,通緝他歸案,以打擊他囂張的氣焰,維護國安法的權威。

  香港警務處昨日回覆《大公報》查詢時表示,根據香港國安法第43條及《實施細則》附表四,警方可要求服務商對發布在電子平台上相當可能構成危害國家安全罪行,或相當可能會導致危害國家安全罪行的發生的電子訊息作出禁制行動。「危害國家安全罪行」包括分裂國家、顛覆國家政權、組織實施恐怖活動及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行等。有關行動會嚴格按照法律進行。警務處又說,警方採取任何行動,會按實際情況,依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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