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何謂私人處所?
[A] 公眾人士不可以(或不獲准)隨時進入的處所。
[Q] 何謂多戶聚集?有無人數上限?
[A] 居於同一個單位為一戶,住所不同人士的聚會即屬於跨家庭聚會。新規例允許的聚會不能超過兩戶家庭,但沒有限制人數。
[Q] 何種情況可獲豁免?
[A] 住戶的照顧者即使非同住亦可獲豁免。例如同住的一家三口探望父母,其間照顧父母、非同住的姐姐也在場,姐姐可被視為照顧員,不算違反多戶聚集規例。
[Q] 執法人員會否逐家逐戶拍門執法?罰則為何?
[A] 政府不會主動執法,亦不會逐家逐戶上門,但如在追蹤個案時,發現有人因違反多戶聚會規例確診,甚至引起爆發將會執法。定額罰款由現時5000元升至10000元。
[Q] 規例適用時效多長?
[A] 規例是有時限的規定,政府每兩周會審視疫情,以決定是否需要延長有關安排。
資料來源:食物及衞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