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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家消息/破欠基金欠薪墊支擬增至8萬

時間:2022-02-07 04:24:35來源:大公报

  圖:去年破欠基金以建造業僱員申請個案最多,達583宗。

  取消強積金「對沖」與破欠基金息息相關,政府將於本月底向立法會提交有關取消強積金「對沖」安排的條例草案,預計2025年落實取消「對沖」,屆時僱主不能再以強積金抵銷遣散費及長期服務金。如僱主無力支付,僱員可全數向破產欠薪保障基金申索,因此,破欠基金特惠款項上限及承受能力備受關注。

  勞工處最近完成相關檢討,消息人士向《大公報》表示,破欠基金的工資上限建議由現時的3.6萬元加至8萬元,代通知金上限亦由22500元加至近5萬元,遣散費及未放假期薪酬亦有調整,增幅逾倍。\大公報記者 梁淑貞

  僱員如因僱主結束營業無力償債,被拖欠薪金、遣散費、代通知金、未放年假及法定假期薪酬,可向破欠基金申請特惠款項。但破欠基金四個申索項目的上限,自1996年以來未曾調整,嚴重脫離現實水平,以工資上限為例,一直只維持在3.6萬元,遠低於工資平均申索金額,不少勞工團體要求提高至7.6萬元。但因強積金對沖的安排討論多時,至去年10月施政報告才明朗化,政府把資助計劃簡化,提供25年資助期,分擔僱主在取消對沖後的遣散費及長期服務金支出,首9年僱主承擔費用封頂在3000元至50000元,餘款由政府「包底」。

  由於取消強積金「對沖」後,破欠基金隨時要承擔僱主應付的全部遣散費或長服金,因此,考慮基金財政及調整特惠款項上限亦要謹慎。舉例說,僱主如要向僱員支付5萬元遣散費,但無力支付,僱主強積金供款有兩萬元,僱員只可向破欠基金申索餘下三萬元。但取消強積金「對沖」後,僱主強積金供款不能用作支付遣散費,僱員可向破欠基金申索5萬元。

  未放假期薪酬建議加逾倍

  勞工處已完成檢討,並提出大幅提高金額的建議,破產欠薪保障基金委員會早前開會討論,同意破欠基金儲備逾65億元,財政穩健,通過大幅提高四項特惠款項,幅度符合勞工界預期。消息指,除工資及代通知金外,遣散費上限由現時首5萬元及餘額五成,建議增至10萬元及餘額五成,而未放年假及未放法定假日薪酬亦由現時上限10500元,增至兩萬多元,加幅逾一倍。

  勞工處處長孫玉菡曾表示,破欠基金特惠款項肯定有顯著增加,會審視過去20年間工資中位數及物價的改變,亦會視乎現時申請個案有多少已達申索上限。據悉,勞工處短期內會把建議提交勞工顧問委員會討論,並提交立法會,期望今年內完成修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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