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港澳研究會會員、香港法學交流基金會副主席、法學教授傅健慈表示,無論是為612黑暴基金募捐或線上線下宣揚「港獨」,都可能觸犯香港國安法,須負上刑責。612基金8月宣布「有序停運」、10月底解散,傅健慈說:「點解仲要去籌款?是否呃公眾錢私相授受?」傅奉勸市民切勿盲目捐款,以免惹上官非。法庭已定性「光時」為「港獨」口號,任何人宣傳或在互聯網發布甚至討論,都有可能觸犯國安法第27條的宣揚恐怖主義罪,或同時干犯國安法第23條,情節嚴重者判監五年以上、十年以下刑期,並罰款或沒收財產。
此外,有黃店出售印有「光時」口號的月餅,帶有明顯「港獨」色彩,無論是生產商、店舖東主、售貨員或購買者,都有可能觸犯國安法,他呼籲市民千萬不要購買這些月餅,以免踩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