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產品

首页 > 新闻 > 正文

警方:不縱容暴力 違法必究

時間:2020-09-26 04:23:29來源:大公報

  【大公報訊】記者黃慶輝報道:去年6月26日大批示威者包圍警察總部,一名警員在附近遇襲受傷,警方成功拘捕一名男子(26歲)。被告被裁定「暴動」、「普通襲擊」及「沒有按照法庭的指定歸押」罪名成立。商業罪案調查科署理警司吳基駿歡迎裁決,認為四年刑期足以反映罪行嚴重性及起阻嚇作用,重申警方不會縱容暴力。

  吳基駿重申,警方尊重市民的集會權利及言論自由,但前提是必須以和平、守法方法進行,警方不會縱容暴力,對違法行為必定追究到底。

  至於一項被法庭裁定不成立的「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控罪,為何警方以警員口腔痱滋疼痛作理據,警方稱是基於證據,會再研究法庭裁定控罪不成立的理據。

最新要聞

最新要聞

最受歡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