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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專家:司法改革先杜絕「濫用覆核」

時間:2020-09-20 04:23:30來源:大公報

  圖:「長洲覆核狂」郭卓堅(左),近年一再濫用司法覆核和法援,浪費公帑。背後卻有李柱銘(右)等一批攬炒派協助

  司法改革刻不容緩,其中又以杜絕濫用司法覆核最受關注。數據顯示,去年司法覆核申請宗數多達3889宗,較1997年激增逾30倍,不僅拖累經濟民生,更浪費大量公帑。終審法院前常任法官列顯倫曾多次批評司法覆核遭濫用的亂象,專家學者近年亦提出不少海外經驗及改革建議,惟多年來仍未見實質改變。法律界認為,濫用司法覆核的頑疾持續多年,成為香港種種亂局的重症之一,是時候要盡快着手處理。

  司法亂象之覆核激增

  大公報記者 冼國強

  申請較回歸時增逾30倍

  司法覆核已淪為攬炒派阻撓政府施政的政治工具,其濫用程度令人咋舌。1997年香港回歸時,司法覆核申請一年僅112宗,至去年已激增至3889宗,增幅高達逾30倍。以過去三年計,2019年司法覆核申請較2018年多875宗,增加近30%;而與2017年的1146宗比較,2019年司法覆核申請宗數的增幅亦以倍計。

  列顯倫:很多覆核乏根據

  終審法院前常任法官列顯倫早於2015年指出,香港近年出現不少人或團體,對政治事件或者基建工程濫用司法覆核制度,使司法機構耗費大量時間處理「瑣碎案件」,而很多司法覆核案件其實都缺乏根據,但會給社會帶來重大經濟損失。

  列顯倫亦提到,對於一些政府完全沒有非法、濫權或越權的情況,或根本沒有值得爭議的地方,法庭仍頒布冗長判詞解釋不接納的理據,例如2015年港大學生會前會長梁麗幗司法覆核政改方案第二輪諮詢一案,雖然梁把特首和政改三人組列為答辯人,但律師陳詞並未提及特首如何與這宗司法覆核有關。

  他直言,梁麗幗提出的司法覆核明顯是濫用程序、毫無理據並應予譴責,甚至可謂嘩眾取寵、裝腔作勢,可能是希望日後在自己的履歷表上寫「曾控告特首」。

  直到近日,列顯倫再度撰文,批評香港部分法官處理司法覆核案件時,沒有意識到基本法解釋權在中央手中,把自己抬高到全國人大的位置,而且持續讓公共利益屈從於個人權利的主張,法律被破壞卻沒有懲罰,法院過去一年實際有份製造導致街頭混亂的社會環境。

  其實在同屬普通法系的英國、美國等地,均反對濫用司法覆核,一旦濫用可構成侵權行為。全國港澳研究會理事、香港法學交流基金會高級顧問顧敏康認為,香港法院雖然也會對「濫訴」發出禁止令,禁止當事人行使訴訟權利;但這些「濫訴」基本上屬於民事訴訟中的惡意行為,香港法院對濫用司法覆核程序的申請人,除了拒絕申請外,頂多是裁定其負擔訴訟費用,缺乏足夠的威懾作用。

  曾鈺成倡設「覆核法庭」

  立法會前主席曾鈺成牽頭的香港政策研究所,曾於2017年發表研究報告,提出改良現行制度機制,提高法庭審理案件的成本效益,減少公共資源的浪費。

  研究報告的建議包括:設立「司法覆核法庭」、採用加快處理程序、增加司法覆核法官數量等。

  香港法學交流基金會副主席、法學教授傅健慈表示,多年來社會上已提出不少司法改革的意見,其中要求杜絕濫用司法覆核之聲更不絕於耳,須盡快着手處理,為「制亂」及維護經濟民生打下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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