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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遵義:延遲選舉無先例 須由人大決定

時間:2020-08-13 04:23:28來源:大公報

  【大公報訊】香港中文大學原校長、國際知名計量經濟學家劉遵義表示,延遲選舉,在香港沒有先例,基本法中亦無規定,所以必須由全國人大常委會做決定。全國政協委員陳卓禧認為,人大決定突顯了中央依法治國和嚴格落實「一國兩制」。

  劉遵義表示,全球很多國家與地區都已延遲各類選舉,這是將人民生命放在首位的做法。嚴格控制新冠肺炎疫情,是特區政府當前急務,以保障香港人民的健康和安全,也是政府的第一優先責任!劉遵義指出,雖然延遲選舉,但政府還是需要立法會才能繼續運作,所以讓現任立法會議員延任一年,是最自然,最合理的做法,在外國也有很多這種先例。

  他說,疫情結束後,香港的經濟狀況會依然嚴峻,百廢待興,特區政府與立法會必須緊密合作,努力解決迫切的經濟和民生問題。

  陳卓禧:人大決定體現依法治國

  陳卓禧認為,基本法規定立法會正常任期每屆四年,但對於推遲選舉所造成的空缺卻沒有規定,在這樣複雜的情況下,人大常委會決定按基本法的規定維持下屆立法會任期四年,是依法治國的體現。對於有人認為推遲選舉所造成的空缺應透過修改基本法來處理,陳卓禧認為是對法治的誤解。他說:「修改具有小憲法性質的基本法,應是針對常態需要,這次因應疫情的改變只屬個別情形,而國家憲法已賦予人大常委會處理特殊情況的權力,為此而修改基本法的話反而不當。」他指出,要在一個月內完成基本法修改,不可能是一個嚴謹的過程,「這樣做的話反而是對法治精神的衝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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