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產品

首页 > 新闻 > 正文

利用「一國兩制」優勢 發揮香港所長

時間:2020-03-27 04:23:38來源:大公報

  【大公報訊】記者莊恭誠報道:關乎國家安全的基本法第23條立法,至今未解決。譚耀宗表示,草委會當時覺得該條文有必要,因為「一國兩制」下的特區具高度自治,而香港又是國際城市,必須有法律保障「一國」大前提,防止外國政治力量滲透或利用香港顛覆中央、分裂國家、煽動叛亂、竊取國家機密等,歸根究柢就是要維護國家主權與領土完整。

  經本地立法敲定細節

  對於回歸前已存在的香港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條例》之「叛逆罪」等,譚耀宗認為,如今時代背景不同,部分罪行或仍可適用,但不完美,因此基本法要求回歸後的特區就基本法23條自行立法,以保障國家安全。

  譚耀宗強調,按基本法條文,特區有責任自行立法保障國家安全,基本法不僅訂出大原則,更責成特區經本地立法敲定細節,「不是『可以』,而是『應該』」。他表示,雖然沒有明確的時間表,但立法責任始終存在,希望不久的將來能解決這一問題。

  回顧2003年23條立法失敗的原因,譚耀宗認為,當時香港經濟環境欠佳,部分別有用心的政黨趁機製造疑慮、誤導大眾,最終令立法工作停頓,而根本問題是市民不熟悉國家憲法和基本法。

  他總結說,實踐「一國兩制」的過程中要很小心,要讓香港社會明白國家真心希望「一國兩制」成功的誠意,而香港除了嚴格按國家憲法和基本法辦事,也要利用好「一國兩制」發揮自身長處,在粵港澳大灣區建設等國家發展規劃中把握機遇,而非自我設限。

最新要聞

最新要聞

最受歡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