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
• 聯合國教育、科學及文化組織通過《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公約》(2006月4月正式生效)
2004
• 12月,《公約》確認適用於香港
2006
• 康文署設立「非物質文化遺產組」
2008
• 康文署成立「非物質文化遺產諮詢委員會」
2014
• 香港首份涵蓋480個本地項目的「非物質文化遺產清單」公布
2015
• 5月,「非物質文化遺產組」升格為「非物質文化遺產辦事處」
2016
• 6月,於三棟屋博物館設立「香港非物質文化遺產中心」,作展示和教育用途
2017
• 8月,首份「香港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名錄」公布
2018
• 政府撥款三億推行「非物質文化遺產資助計劃」,推動社區參與和加強對非遺項目各方面的保護工作
2019
•「非物質文化遺產資助計劃」推出「社區主導項目」和「夥伴合作項目」,兩個項目分別於5月3日及12月20日截止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