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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亂傷城系列之三黑暴私刑\暴徒喪心 飛磚殺人 火燒途人

時間:2019-12-11 04:23:31來源:大公報

  北區清潔工羅伯被磚掟死、馬鞍山李伯慘變「火燒活人」、「愛國男」周曉東在銅鑼灣被圍毆、「撐警女」朱珮嘉慘捱撲頭掟蛋、「清障男」廖先生被渠蓋擊頭險死,暴徒亂行私刑,一宗一宗血案令人憤慨!大公報記者追訪及跟進了幾位無辜受害的事主或家屬,他們質問猶如喪屍的暴徒,只要不順眼就打人,普羅市民還能有自由嗎?\大公報突發組 馮錫雄

  「我會用喪屍來形容他們(暴徒),已經沒有人性,腦裏只有戾氣,好像韓國電影《屍殺列車》的喪屍,不斷圍人打人。」女商人朱珮嘉憶述,11月6日在上水火車站E出口,高叫「支持警隊,嚴厲執法」等口號時,即被暴徒掟雞蛋、淋不明液體、用硬物撲頭,左額縫了三針。支持警察就要捱打,她不禁反問:「究竟我做錯什麼?為什麼意見不同,就要被打?正義的人還會否站出來?」

  愛國無罪,一句說話,隨時觸動暴徒的神經。9月15日「愛國男」周曉東,在銅鑼灣街頭目睹黑衣人高舉日本國旗,他忍不住向人群高呼:「你哋知唔知道國恥?日本侵略中國,香港都經歷過三年零八個月!」一句正氣說話,卻換來20名暴徒施毒手,一擁而上將他打到失去知覺。

李太:丈夫康復路漫長

  事發後兩個多月,大公報記者再聯絡周曉東,他坦言傷勢尚未痊愈,「手指公屈起就痛,兩隻門牙、一隻大牙被打甩,影響吃東西。」不過他仍堅定地對記者說,無悔當日的正義舉動。

  除了打人,暴徒還用火燒人。57歲的李伯阻止暴徒破壞港鐵馬鞍山站設施,慘被潑易燃液體燒身,造成五成皮膚二級嚴重燒傷。李伯做了幾次手術,現仍在醫院深切治療部留醫。李太每日都到醫院探望丈夫,她對大公報記者慨嘆,丈夫康復路漫長,傷口只要稍微觸碰都會很痛,又說丈夫最想做的事是「回家睡覺,到街上走走,喝啖啤酒」。丈夫不能工作,李太說現時只能見步行步。

  12月1日凌晨,廖先生途經旺角,純粹出於正義感,自發清理暴徒擺下的路障,冷血蒙面暴徒卻不放過他,拿起渠蓋狠撲他的頭,手法仿如行刑,兇殘至極。

  廖先生左後腦位置縫了10針,僥幸保命。他感慨地說,「五個月前,香港仍是非常自由,做什麼也可以,但現在走在大街上都會被打,你看那些暴徒,看你不順眼就會打你,你說話,他聽得不順耳也打你,甚至你去清理雜物,也會被打。其實,這種是不是真的民主自由呢?」

  清潔工人羅伯更慘死於飛磚下,是首名被暴徒殺害的市民。11月13日早上,70歲的羅伯清理完街上雜物,午飯時途經北區大會堂,遇上暴徒搞事,他拿起手機拍攝,慘被黑衣暴徒掟磚擊頭,搶救一天後老人家最終離世。

  羅伯的兒子「小羅」從內地趕來港處理亡父後事,他對記者表示,父親因為愛護香港而死,「爸爸沒有參與任何一方,手無寸鐵,上前一步,要把那些暴徒不理性的舉動拍攝下來,為了能夠讓我們獲得一個更安全的機會,為的是我們的未來!」

  所謂「誰大誰惡誰正確」的歪風,徹底暴露出暴徒罔顧法治。執業大律師陸偉雄指出,所謂「私了」,說穿了就是濫用私刑,控方會按施襲者的意圖和受害人傷勢的嚴重程度提出檢控。若傷勢較輕,屬普通襲擊罪,最高刑罰監禁一年;若曾經使用武器,或造成對方流血,可控告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最高刑罰監禁三年;更嚴重的可控傷人罪,該罪又分17條及19條,最高刑罰可判處終身監禁。

施暴者被洗腦 完全失控

  「打人犯法,源於低估罪行的嚴重性,有些人以為『踢兩腳、打兩拳、撲兩下』很小事,其實『踢兩下』,甚至在旁邊鼓動打人,同樣有可能被判終身監禁!」在這個法治被蒙污,靠暴力去表達所謂訴求的年代,陸偉雄反問,「暴力解決到問題嗎?」

  中文大學精神科學系名譽臨床教授李誠醫生認為,施暴者已經被灌輸不同思想和價值觀,不會覺得打人有問題,「他們以為正身處戰場,打仗時軍隊殺人,不會覺得有問題。」

  李誠醫生指出,很多人受到極端情緒支配,包括憤怒、恐懼、仇恨,擾亂邏輯思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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