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產品

首页 > 新闻 > 正文

青年北角暴亂涉毆警准保釋

時間:2019-09-18 04:23:25來源:大公報

  【大公報訊】星期日北角暴亂期間,身穿「岳」字灰衣的19歲青年涉嫌用伸縮棍近距離襲警,結果被警員按地制服,控以襲警及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兩罪;另有一名16歲少年涉7.14沙田新城市廣場衝突期間惡意傷害警員,日前被捕後被起訴,二人昨在東區法院提堂後,皆獲准保釋等候再訊。

  現場近200人在庭外聲援及用傘陣保護被告離開,其間與採訪記者衝突,聲援者一度質疑《蘋果日報》記者是假記者,要求對方出示記者證以證身份。

  涉嫌北角襲警時身穿「岳」字衣的被告陳以晉(19歲),他拒絕向警方透露職業,但其律師報稱他是香港專業教育學院學生。控罪指他於今年9月15日在北角英皇道七海商業中心外襲擊一名警員,同時被控違法管有一支伸縮棍。陳暫毋須答辯,主任裁判官錢禮批准陳保釋,但不得離港、須守宵禁令及不得踏足案發現場一帶範圍等,案件押後至10月29日再訊。

  16歲男生沙田涉襲便衣警

  另外,年僅16歲的男學生李文謙,被控一項有意圖而傷人罪,指他涉於今年7月14日在沙田新城市廣場一期三樓,連同其他身份不詳的人惡意傷害一名便衣探員。當法庭職員問李是否明白罪行詳情時,李一度表示「我無嘢講」,隨後才表示明白。辯方指李現時早上讀書、晚上在薄餅店當兼職,要求讓李在凌晨12時半才開始宵禁。

  錢官表明辯方建議的時間太遲,促李考慮轉工,最終批准李保釋至10月28日再訊,保釋條件包括每晚十時半至翌晨六時半須宵禁。

最新要聞

最新要聞

最受歡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