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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咬斷警指 男子竟獲撤宵禁令

時間:2019-09-11 04:23:28來源:大公報

  【大公報訊】港大應屆畢業生杜啟華涉嫌7月14日在沙田新城市廣場咬斷一名警員手指,案件昨在沙田法院再訊。控方透露案件將轉介至區域法院審理,並要求被告繼續以嚴謹條件保釋,但裁判官應辯方申請,剔除其宵禁令。而在另一宗案件,有裁判官亦批准一名涉嫌非法集結的被告離境,赴台灣繼續升學。

  現職市場推廣助理的被告杜啟華(22歲、圓圖),被控兩項蓄意傷人、一項襲警及一項未能在規定下出示身份證明文件罪,控方昨透露將會加控一項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行為罪。

  辯方要求法庭剔除杜的宵禁令及禁足新城市廣場,理由是本案事發於晚上十時許,與午夜12時至清晨6時宵禁時間無關,認為兩項禁令都無助於防止杜再犯。控方極力反對,指本案雖只在判刑上限七年的區院審理,但杜牽涉的蓄意傷人罪本身最高可判囚終身,可見控罪性質嚴重。

  最終署理主任裁判官高偉雄考慮控方指控後,認為無需要再要求杜守宵禁令,故准予剔除,又批准每周減少一次警署報到,但其餘禁足令等保釋條件維持不變。

  另外,正在台灣的藝術大學就讀電影系的男生羅樂文(21歲),涉於8月11日參與違法集結於尖沙咀警署外的一段彌敦道,被控非法集結罪,昨在九龍城法院申請更改保釋條件,又希望法庭准許他離境赴台灣繼續學業,強調沒打算棄保潛逃。

  控方反對,指事發時有示威者投擲了兩個汽油彈,導致有警員身體10%二級燒傷,但裁判官黃國輝質疑上述指控未必有證據針對羅本人,最終批准羅保釋期間赴台讀書,但要求羅的母親提供3萬元人事擔保,並確保羅需於10月23日出庭應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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