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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追擊/「殭屍電單車」長期霸街位展銷

時間:2019-08-18 04:23:31來源:大公報

  圖:將軍澳一帶有車頭及座椅已嚴重損毀的廢棄電單車霸佔車位

  電單車數目持續上升,惟據運輸署最新數據顯示,電單車與泊位(俗稱「骨位」)數目比例創下十年來新低,每一輛車僅得0.63個車位。泊位短缺情況下,「殭屍電單車」肆意霸佔骨位,令情況雪上加霜。《大公報》記者日前在鬧市進行實測發現,每五輛電單車中,有四輛會長期違法停泊骨位超過一星期。有部分骨位更用作棄置死車,或淪為車行私人的「小型汽車展銷中心」。有立法會議員促請政府部門應雙管齊下,在增加電單車泊位的同時,亦應加強掃蕩「殭屍電單車」。/大公報記者 劉心(文)、盧健輝(圖)

  本港電單車泊位嚴重不足,骨位迫爆情況隨處可見。在中環、北角、將軍澳、大角咀及青衣一帶,大部分電單車泊位均呈現爆滿狀態。其中北角港鐵站對開部分骨位,更出現「一位兩泊」及泊出界線外的情況,而在中環愛丁堡廣場對開的骨位情況更為嚴峻,40個泊位在下午二時竟泊了55架電單車,使用率高達135%。

  隨機測五車 四車霸逾月

  然而「殭屍電單車」長期違法霸佔骨位,令原本緊絀的泊位,更加不敷應用。為了解實際情況,《大公報》記者日前進行實測,隨機在停泊於愛丁堡廣場對開骨位,揀選五輛行車證仍未過期的電單車,在其車輪上圈上寫有當日日期的紙圈,並於一星期後重返現場,查看該些電單車是否曾經移動。結果發現,五輛電單車當中,只有一輛駛走,其餘四輛紙圈仍完好無缺,反映有電單車長期違法停泊。

  「電單車位固之然係唔夠,但呢度有好多死車霸曬啲位先係問題。我見到有啲行車證過咗期成年,就咁亂丟喺度。咁嘅話,多多車位都唔夠泊啦!」在該區工作的楊先生平日多以電單車代步,惟他指出近年路邊電單車泊位愈見緊絀,故建議政府相關部門應加強掃蕩「殭屍電單車」,並騰空骨位。

  事實證明,楊先生所言非虛。記者巡查期間,發現在愛丁堡廣場對開骨位,有電單車的行車證過期已近一年半,亦有部分過期近半年,顯然已不能在路上行駛。而在將軍澳及大角咀一帶,更發現多輛廢棄電單車霸佔骨位情況,有的車牌已被拆去,有的車頭及座椅已嚴重損毀,有的更已完全「解體」。

  甩皮甩骨照泊 當廢車場

  更過分的是,有車行竟將骨位當為私人的「小型汽車展銷中心」,停泊多輛電單車待售。只見該些電單車或車身,均附上一張汽車公司的卡片或張貼「For Sale」(出售)的紙條。記者撥打其中一個車行的電話號碼,接聽的男子直認該批電單車均屬車行擁有,還有其他款式可供客人選擇。當問及為何將出售電單車泊於骨位時,他更直言:「泊喺街邊可以當做宣傳,易啲畀人見到,效果好好多!我哋仲有其他電單車泊咗喺其他骨位,乜車都有,睇啱可以試車!」

  陳恒鑌促當局加強掃蕩

  立法會議員陳恒鑌直斥部分車行及車主的行為自私,不合理霸佔泊車位,對其他使用者不公平,「香港電單車泊車位已經唔足夠,但啲人仲咁自私,將部分骨位據為己有,情況愈嚟愈誇張,執法部門應該加強打擊,以儆效尤。」

  警方發言人指出,據《道路交通條例》,如車輛主要用於展示廣告,而未獲運輸署署長發出的許可證,便屬違法,可被罰款五千元及監禁三個月,第二次或隨後再次被定罪,則可被罰款一萬元及監禁六個月。而運輸署發言人表示,署方一直密切監察及檢討電單車泊位的供求情況,並在不影響道路安全和其他道路使用者的前提下,按需求考慮在適合地點增設及改善泊車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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