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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國勳稱騙案增 倡專責部門處理

時間:2019-07-18 03:23:38來源:大公報

  圖:林太前年將二萬美元積蓄用作投資,豈料一年後到期欲取回金錢,卻遭拒絕

  【大公報訊】據苦主表示,今年五月曾經報警,警方當時將案件列作「商業糾紛」,其後沒主動聯絡苦主取得更多資料進行調查。民建聯立法會議員劉國勳認為,隨着社會發生騙案愈來愈多,而市民若確實有金錢損失,當局不應以「商業糾紛」為由,疏於跟進,他促請政府及警方在商業罪案調查科下成立專責部門,加強調查及跟進例如投資騙局等的社會騙案,避免更多市民受害。

  劉國勳稱,不時收到市民誤墮投資騙局舉報,據了解,當中不少投資公司老闆欺騙市民血汗錢後,或會將公司改名,然後繼續行騙,故此,為保障市民財產,他除促請當局就是次投資騙案嚴正徹查外,亦希望當局增撥資源並加強人手全力打擊商業罪行。

  警方回覆《大公報》記者查詢時稱,尖沙咀警署由去年12月至昨天,接獲30人報案,指向一間公司購買投資產品後,其後該公司停止發放利息,報案人亦未能聯絡該公司負責人及取回本金,涉及金額約1000萬港元,案件列「求警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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