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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擊香江\難道立法會議員權力無邊嗎?\屠海鳴

時間:2019-07-10 03:02:37來源:大公報

  周日晚上的遊行結束後,示威者佔領旺角彌敦道,造成旺角街頭交通嚴重堵塞,警方於晚上10時40分開始清場。此時,公民黨譚文豪、民主黨鄺俊宇、議會陣線區諾軒等反對派議員「精準現身」,橫在警察和不肯散去的「蒙面示威者」之間,阻礙警方執行公務。現場一名女警官發出警告後,區諾軒竟然爆粗口,聲嘶力竭地辱罵女警官,使原本混亂的場面更加混亂。香港是法治社會,立法會議員被市民稱為「尊貴議員」,然而,此情此景,令人看到香港法治的蒼白無力、某些議員的飛揚跋扈!

  難道立法會議員權力無邊嗎?難道假以「民主、自由、人權」之名就可以肆意妄為嗎?果如此,是法治的悲哀、香港的悲哀、740萬市民的悲哀!

  反對派議員已經淪為暴徒「保護傘」

  周日晚間的「佔領」活動中,有大批「口罩黨」現身,若非心懷鬼胎,何必蒙面遊行?「口罩黨」當中有多少人欲圖不軌?不得而知。周日晚間的示威組織者,選擇在人流密集和內地遊客眾多的旺角街頭「示威」,本身就存在「擦槍走火」的巨大風險;稍有不慎,示威遊行就會演變為暴力衝突。警察在規定時間、對規定區域清場是依法行事,「口罩黨」不肯離去,反對派議員「挺身而出」,配合得如此默契,顯然是反對派議員充當「口罩黨」的「保護傘」。

  充當「保護傘」並非始於近日,綜觀六月以來的歷次暴力衝突事件,反對派議員都扮演了極不光彩的角色。「6.12」事件中,公民黨楊岳橋和譚文豪、民主黨林卓廷和鄺俊宇、「議會陣線」朱凱迪和區諾軒就在金鐘站內不斷質問警員「基於什麼標準」去搜可疑者身,雖然警員一再想開口解釋,但他們要求警員先以「議員」稱呼自己,故意拖延時間,掩護嫌犯脫身。「7.1」暴徒衝擊立法會當晚,公民黨楊岳橋一再向他們「彙報」立法會最新情況。林卓廷早將立會大樓平面圖擺上facebook,並標註:「未來一星期立法會形勢緊急,現提供立法會停車場(LG 1)走火路線及各樓梯位置,以供參考。」民主黨的許智峯、「議會陣線」區諾軒和朱凱迪、「人民力量」陳志全當日亦在大樓內,與暴徒共進共退。當晚,立法會會議廳的區徽被塗鴉、基本法被撕毀、有人現場展示象徵「港獨」龍獅旗,還有建制派議員的辦公室被洗劫,大量電腦硬盤被盜走,安保室被打砸得一片狼藉……這不能不令人懷疑:反對派議員在為暴徒充當「帶路黨」!

  立法會議員並無任何額外特權

  一旦成為立法會議員,難道就有額外特權嗎?不妨重溫基本法。基本法第七十七條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議員在立法會的會議上發言,不受法律追究。」第七十八條:「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議員在出席會議時和赴會途中不受逮捕。」涉及議員個人權力的僅此兩條。

  以上兩項權力都是為了保障議員「發言的權力」。據此可以釐清兩點:其一,基本法保障議員在議會內的發言不受法律追究,並不包括其行為,如果議員武力襲擊他人,涉及的民事或刑事責任並不豁免。其二,「不受逮捕」的範圍僅限於「出席會議時和赴會途中」,並非在任何時空下都「不受逮捕」。

  由此可見,立法會議員完全沒有阻礙、擾亂警方執法的特權。在近來的暴力衝擊中,反對派議員頻頻替施暴者充當「帶路黨」和「保護傘」,妨礙警方執法,明顯濫用議員權力,已經涉嫌觸犯「阻差辦公」的刑事罪行。其實,警方完全可以依法拘捕、檢控濫權違法的議員。理由有三:一,明知是警察在執行職務,不合理地要在場警務人員出示委任證;二,只要是合理執法,毋須向個別人士解釋,特別是非當事人;其三,如有人帶頭衝擊執法人員,強行進入政府機構及官地等,可實時驅趕及拘捕,沒有法律規定議員可以豁免。

  任何人不能凌駕於法律之上,立法會議員並無任何額外特權。一些反對派議員的行為已經涉嫌濫用權力,這是不爭的事實!

  「違法達義」是香港萬亂之源

  少數立法會議員屢屢濫權、涉嫌犯罪,警方為何沒有依法拘捕?顯然是受到社會上「仇警」情緒的壓力,「6.12」事件中,大批暴徒武力衝擊的證據確鑿,警方僅檢控五人,就有人罵「黑警」、詛咒「警察全家死」,在網上曝光上千警察及家人的資料,繼而發生了圍攻警察總部和律政中心的「6.21」事件。一旦拘捕「尊貴議員」,豈不是要「天下大亂」?

  香港市民視法治為核心價值,但非法「佔中」以來,「違法達義」的歪理邪說正在吞噬香港的法治核心價值。如今的香港,似乎任何人只要額頭上貼一張「民主、自由、人權」的標籤,就可以逾越法律底線。只講「民主、自由、人權」,不講「法治」;只要「自己的自由」,不顧「他人的自由」。這是香港的萬亂之源!更令人擔憂的是,社會輿論對違法行為愈來愈寬容,而對執法行為愈來愈苛刻。在戴耀廷一案中,法庭已經判了「違法達義」的「死刑」,「違法達義」的發明者戴耀廷也鋃鐺入獄。難道「違法達義」的歪理邪說還可以在香港興風作浪嗎?如果香港少數市民依然認同為了「達義」可以「違法」,則香港法治基礎崩潰已經為時不遠!

  一個月來,香港暴力衝突事件,其嚴重性超過了非法「佔中」和「旺角暴亂」,香港的法治基礎正在被挖空,當下正處於一個臨界點。在這個關鍵時刻,任何一個有責任、有良知的市民都應意識到,無論如何冠冕堂皇,立法會議員並無違法的特權,法治基礎也絕無摧毀的道理!

  本文作者為港區全國政協委員、香港新時代發展智庫主席

  註:《大公報》獨家發表,如有轉載,請註明出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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