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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曼琪促盡快檢控「佔中」其他主使者

時間:2019-04-16 03:17:39來源:大公報

  【大公報訊】記者馮瀚林報道:「佔中案」九被告被判罪成,但多個搞手仍然逍遙法外。香港中小型律師行協會創會會長陳曼琪昨日表示,「佔中」損害香港整體社會利益,若果律政司只是檢控九人就會作罷,這是絕對不合理的,亦都違反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和法治原則,認為律政司應該盡快研究如何檢控其他主事者。

  陳曼琪昨日聯同香港法學交流基金會主席、大律師馬恩國和該會副主席兼大律師丁煌以及大律師江小菁舉行記者會,就「佔中案」九被告定罪發表看法。

  「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早前稱,「佔中」搞手陳健民只是站在戴耀廷身邊,沒有講話也被指構成煽惑,這樣會引起「寒蟬效應」。對此,馬恩國直指,「佔中三丑」宣布「佔中」前,在中午曾舉行會議,上台就是執行會議決議一部分,反問為何不是合謀犯罪?

  陳曼琪強調,裁決不會帶來「寒蟬效應」,因為判詞已寫明,法庭已考慮了基本法賦予的遊行示威權利。她重申,自由不能沒有限度,否則香港就會沒有法治。對於前港督彭定康聲稱,特區政府以過時法律檢控九名被告是政治報復,陳曼琪表明,任何人士都不能幹預香港法庭判案,尤其是外國人士,要尊重法治精神。

  賣廣告撐「佔中」或構成從犯

  至於多名「佔中」主事者,例如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仍逍遙法外,陳曼琪回應稱,隨着九人被定罪,很多法律概念,包括公眾妨擾罪、煽惑罪的元素亦清楚確立。在此情況下,律政司盡快研究如何檢控不同策劃者,包括幕後主使者及金主等。馬恩國補充說,協助、教唆、慫使、促致、煽惑的從犯,法院會以廣闊的原則去處理從犯責任。如果黎智英以優惠價或免費賣頭版廣告支持「佔中」,都有可能構成從犯。

  另外,丁煌表示,「公民抗命」不能成為辯護理由,「公民抗命」是明知錯而去做,背後的理由是對政治有不同需求,他批評「佔中」九名被告卻因為控罪不符期望,就不願接受刑罰,是敢做不敢當。

  江小菁強調,很多人濫用言論自由作為辯駁原因,言論自由從來不是絕對,否則就不會有人因為自稱黑社會而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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