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產品

首页 > 新闻 > 正文

35港澳代表提修改《漁業法》議案

時間:2019-03-15 03:17:30來源:大公報

  圖:十三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今日閉幕,部分港區全國人大代表在會場前合影留念/大公報記者黃洋港攝

  國家近年致力推動海洋生態文明建設,嚴厲打擊非法捕撈。在今次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期間,包括港區全國人大代表陳勇在內的35名港澳全國人大代表,聯名提出關於修改《漁業法》,加強打擊非法捕撈問題的議案,建議對非法捕撈引入更高的量刑起點及最高罰則,重罰不法之徒,對構成犯罪的人士還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甚或處以監禁刑罰。議案亦建議兩地有關部門加強打擊跨境非法捕魚。/大公報記者 文軒北京報道

  陳勇向大公報記者表示,有關議案得到專門委員會接納,由農業與農村委員會審議,成為大會491件議案之一,也是農業與農村委員會審議的25件議案之一。

  議案中提及,有不少港澳流動漁民及香港漁民均認為,非法捕魚的問題甚為猖獗,主要問題有三點,包括經常越界於香港特區管轄水域非法捕撈作業;在休漁期期間非法捕撈作業;以及不可在南海捕撈的漁船或船隻於南海非法捕撈作業(包括外國船隻)。上述問題,尤其在廣東省的陽江、台山及汕尾等水域更為嚴重。

  引入更高量刑起點及罰則

  議案指出,根據國家現時的《漁業法》,違法捕魚如若初犯,大多只會沒收漁獲和違法所得,及處五萬元以下的罰款,甚或可能輕則只有數千元的罰款,與因非法捕魚所獲的巨大利潤(於休漁期間偷捕平均可獲上百萬元的純利)比較,形成讓不少不法之徒鋌而走險的強大誘因;加上中國水域大,讓不少不法分子存僥幸心態;而且有關反差也讓不少守法漁民作出攀比,影響漁民社群的團結,當中對港澳流動漁民帶來的衝擊,更對「一國兩制」有效實施有所影響。

  因此,議案表明,期望可修改《漁業法》當中的有關法律責任、罰則,包括建議引入更高的量刑起點及最高罰則;向初犯者處以更高及更具阻嚇性的罰款;並嚴厲處罰重犯的不法之徒,除了處以更高的罰款,更應立即沒收重犯者的漁具、漁船、吊銷捕撈許可證;並按犯罪情況,向構成犯罪者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甚或處以監禁刑罰。

  冀堵塞漏洞 執法更到位

  議案亦指出,香港的執法部門遭遇跨境的非法捕魚之時,若有關非法捕撈漁船由香港特區管轄水域逃往內地境內,香港的執法部門將由於「一國兩制」而難以執法鑒於有關行為猖獗,部分非法漁船甚或深入香港水域,時而與其他船隻產生碰撞,影響人身安全,故期望相關部門可以進一步研究加強打擊跨境非法捕魚問題,並進一步與香港相關部門交流探討,改善執法情況。

  議案還提到,希望能盡快優化現存的執法數據,建立全國性的非法捕魚執法資料庫,並定期與香港特區政府就有關問題作出溝通及交流,以充分掌握休漁期非法捕魚、跨界、跨境非法捕魚等的執法情況、犯案數字、重犯情況及相關罰則。議案還建議設立24小時且全國統一處理的非法捕魚舉報的熱線,讓執法更為到位,堵塞漏洞。

最新要聞

最受歡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