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林子健前年八月十一日聲稱前一日被人擄走,後遭釘書機釘大腿虐待\資料圖片
【大公報訊】記者周宇報道:民主黨成員林子健2017年疑似自編自導報稱在旺角遇擄走禁錮,被警方控告一項「明知地向警務人員虛報有人犯罪」,案件昨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開審。控方指,林子健於案發前曾用手機搜索「哥羅芳效果」,故懷疑被告有計劃虛報。林子健到場應訊,當庭否認控罪。曾陪同林子健開記者會的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林卓廷昨日並未現身。
林子健於前年8月11日在瑪麗醫院向偵緝警員黃繼霈展示傷情,聲稱自己前一日下午於咸美頓街及碧街之間的砵蘭街地段,被兩名操普通話的人擄走,後遭釘書機釘大腿的虐待。
控方提供的呈堂證物包括十三張相片和五張光碟。相片展示了被告傷勢,光碟內有被告住所附近旺角油麻地一帶商店和西貢運動場等場所的閉路電視片段,以及被告的簽帳記錄、電腦發票等文件。控方表示,根據上述資料,林子健曾在8月10日即聲稱被帶走當日於旺角購買球衣,加上警員在被告電話搜尋記錄中發現其在所謂被擄走前,上網搜索過「哥羅芳效果」,因此指控林子健「明知地向警務人員虛報有人犯罪」,但辯方對此表示異議並指出稍後會抗辯。
為縮短審訊時間,控方已將原定的六十六名證人減少至五人,並將傳召當日拘捕林子健的警員黃繼霈。黃繼霈在開庭前不斷翻看長達1500小時與被告相關的閉路電視片段,能夠清晰描繪出林子健的步行姿勢。控方認為應該在他作供時播片認人,但辯方質疑這一認人方法。
林卓廷曾經高調如今無影
林子健稱明白控罪但拒絕認罪,庭審期間不時喃喃自語,甚至一度發笑並發出「嘩」聲。
「佔中」發起人戴耀廷、民主黨前主席何俊仁昨日到庭旁聽,但法庭內未見林卓廷身影。全國政協副主席梁振英在facebook上發問:「當日坐在林子健身邊開記者會的林卓廷呢?」林卓廷聲稱自己因出席立法會帳委會會議而未能前往旁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