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May(左)擔心不能從刑事追討,要多花六、七萬元請律師循民事索償;何啟明(右)促當局檢討對找換店的監管\大公報記者朱樂怡攝
找換店匯款投訴連升兩年,市民匯款保障欠奉。有市民兩月前到深水埗一間找換店交託匯款26.5萬人民幣(約30萬港元)至內地,但找換店聲稱公司內地戶口被凍結,無法匯錢,又拒絕退款。事主七度報警均不獲受理,海關亦指無證據未能跟進,到昨午才約見事主錄口供。協助事主的工聯會立法會議員何啟明批評,監管找換店的法例有漏洞,促當局檢討。\大公報記者 朱樂怡
事主彭小姐(May)任職護理員,她昨現身記者會上表示,她在今年10月7日到涉事找換店匯款30萬港元給內地胞姐,因看中該店匯率較高,手續費亦較銀行便宜4000元。她說,該店承諾翌日會到帳,但胞姐遲遲未收到,便到找換店查詢,詎料店員聲稱「老細搞緊」,她報警求助。
七度報警不獲受理
據阿May了解,該名老細向警方表示,其公司內地戶口被凍結,正在處理中。不過,由於一直未「處理」完,May共報警七次。May引述警方指「找換店一日未執笠,都唔算詐騙」。她又向海關投訴,獲悉海關循商品說明條例中「不當接受付款」調查,但一直未有回音。前日,May再致電海關查詢,獲得的回覆是沒有證據未能跟進。至昨日的記者會後,海關再約見阿May錄口供。
海關回覆《大公報》查詢時表示正跟進個案,警方則表示經初步了解後,將案件列為糾紛處理。有傳媒致電涉事找換店查詢,接聽的店員稱「完全無呢回事,點解只係一個女人戶口有問題?點解人哋個個都收到,佢收唔到?」
月薪僅一萬元的May說心情很無奈,她是為助胞姐周轉買樓,向朋友借錢30萬元,原定下月還款,現時「唔知點還」,哭訴「逼到我走投無路」。此外,其胞姐則要另外借錢買樓。
何啟明表示,海關的「金錢服務業監理科」負責發牌給金錢服務經營者(即匯款代理人和貨幣兌換商),他曾聯絡該部門,惟對方稱職能只確保店舖有收集找換服務使用者的資料。何啟明認為功能與市民期望有落差,「發得牌,市民就預咗間找換店係正當,而家話監管唔到,完全不能接受」,他認為海關應盡快修例擴闊保障範圍。
相關投訴較前年升兩倍
此外,找換店匯款投訴連升兩年,消委會數字顯示,相關投訴由2016年1至11月的13宗,升近兩倍至今年同期的38宗。何啟明又引述消息指,海關今個月收到另外三宗投訴,涉及相同找換店但匯款不成,金額以萬元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