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明確提出「制度型開放」,強調「要適應新形勢、把握新特點,推動由商品和要素流動型開放向規則等制度型開放轉變」。中共二十屆三中全會《決定》提到,完善高水平對外開放體制機制。穩步擴大制度型開放。主動對接國際高標準經貿規則,在產權保護、產業補貼、環境標準、勞動保護、政府採購、電子商務、金融領域等實現規則、規制、管理、標準相通相容,打造透明穩定可預期的制度環境。擴大自主開放,有序擴大我國商品市場、服務市場、資本市場、勞務市場等對外開放,擴大對最不發達國家單邊開放。深化援外體制機制改革,實現全鏈條管理。
自由貿易試驗區
建設自由貿易試驗區和海南自由貿易港,既是中國在新時代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戰略舉措,也是中國推進高水平制度型開放的重要載體。2013年9月,中國第一個自由貿易試驗區在上海揭牌。之後布局不斷完善,先後分7批在全國範圍內設立22個自貿試驗區,形成了覆蓋東西南北中,統籌沿海、內陸、沿邊的改革開放創新格局。
2023年,中國自由貿易試驗區合計進出口7.67萬億元,增長2.7%,佔進出口總值的18.4%;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深入推進,年度進出口連續3年保持兩位數增長。自貿試驗區推出了一大批基礎性、開創性改革開放舉措,有效發揮了改革開放綜合試驗平台作用。\資料來源:新華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