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湖北宜昌的志願者正在放生國家二級保護動物紅腹錦雞 網絡圖片
【大公報訊】據新華社報道:湖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嚴厲打擊非法野生動物交易、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動物、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的決定,由2020年3月5日湖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五次會議通過,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決定要求,全面禁止食用下列野生動物及其製品:所有陸生野生動物,包括人工繁育、人工飼養的陸生野生動物;法律法規規定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水生野生動物;法律法規規定禁止食用的其他野生動物。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生產、加工、經營使用禁止食用的野生動物及其製品製作的食品。
對違反本決定的行為,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給予行政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違反決定受到行政處罰的,由政府有關部門按照規定將違法信息納入社會信用信息服務平台,依法實施聯合懲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