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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冤獄23年 吉林漢獲468萬國賠

時間:2019-09-07 04:24:51來源:大公報

  圖:金哲宏(中)在其國家賠償案代理律師陪同下,領取國家賠償決定書\網絡圖片

  【大公報訊】據澎湃新聞報道:入獄23年後獲得無罪的金哲宏(本名金哲紅)獲得468萬元國家賠償。

  9月6日上午,金哲宏在其國家賠償案代理律師屈振紅、襲祥棟的陪同下,前往吉林省高級人民法院領取了國家賠償決定書。金哲宏共計獲得國家賠償468萬元(人民幣,下同),其中包含羈押8452天人身自由賠償金2670324.88元,精神損害撫慰金2009675.12元。

  查詢公開報道發現,該賠償金額總數及精神損害撫慰金均創下國內冤錯案國家賠償的最高數額紀錄。此前獲國家賠償數額最高的是吉林劉忠林獲得的460萬元,其中精神損害撫慰金197萬餘元。

  金哲宏出生於1968年,此前被認定為發生在1995年的一起命案的殺人兇手。從案發到2000年的5年中,該案經歷3次一審,2次發回重審,金哲宏4次被判處死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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