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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監誓人會依法判斷 候任議員缺席奏唱國歌

時間:2019-01-10 03:18:48來源:大公報

  【大公報訊】記者朱晉科報道: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聶德權昨日明確指出,奏唱國歌是立法會議員宣誓的一部分,相信監誓人會按實際情況依法判斷議員的宣誓是否有效。

  聶德權表示,「一國兩制」下,一名候任立法會議員參選時須明確表明擁護《基本法》和效忠特區,立法會本身亦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故宣誓儀式有奏唱國歌環節,候任立法會議員隆而重之參與有關儀式是正常,「一點也不奇怪」,未來議員宣誓前會奏唱國歌,「這是宣誓的一部分」。

  至於缺席奏唱國歌會否被取消議員資格或犯刑事法,聶德權指視乎每一宗個案情況,不能一概而論,議員若在宣誓時有涉及侮辱國歌的行為,有機會觸犯國歌條例。至於宣誓是否有效,他強調,《宣誓及聲明條例》、全國人大常委會對基本法第104條釋法,以及法庭的判詞,已經清楚定義合適的宣誓行為,相信監誓人會依法去作出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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