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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原副部長孟宏偉受賄1446萬元 一審獲刑13年半

時間:2020-01-21 15:48:18來源:大公文匯全媒體

圖:公安部原副部長孟宏偉(中新社資料圖)

  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根據天津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官方微博消息,天津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今日(21日)對公安部原黨委委員、副部長、中國海警局原局長孟宏偉受賄案一審公開宣判,對被告人孟宏偉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13年6個月,處罰200萬元人民幣。孟宏偉當庭表示服從法院判決,不上訴。

  案情指,孟宏偉在2005年至2017年,擔任公安部黨委委員、副部長及海警局局長期間,利用職務便利,為單位和個人在企業經營、職務升遷等事謀取利益,非法收受相關人員給予的財物折合超過1400萬元人民幣。法院指,鑑於孟宏偉主動交代受賄犯罪事實,認罪悔罪,並考慮有部分贓款贓物未能追繳,所以作出判決。

  (大公文匯全媒體新聞中心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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