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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港政策解讀|​保險監管優待政策持續助力香港保險業發展

時間:2019-11-15 09:44:32來源:大公文匯全媒體

  姚晨鵬(中國人壽海外戰略規劃部)

  2019年11月6日,國務院副總理韓正在北京主持召開粵港澳大灣區建設領導小組第三次全體會議,討論部署下一階段重點工作。會議公布了16項惠民惠港措施,包括惠及港澳居民措施、協助專業界別進入內地城市措施,以及配合建設國際科技創新中心措施。有關措施將進一步便利港人在大灣區內地城市發展、就業和居住,以及加強大灣區內人流、物流、資金流等方面便捷流通。

  在保險業政策方面,第11條措施是「給予保險監管優待政策」,由財經事務及庫務局牽頭推進,具體內容是,「在中央政府支持下,香港保險業監管局(保監局)與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銀保監會)于2018年7月達成共識,在『中國風險導向的償付能力體系』(C-ROSS,簡稱『償二代』)下』,當內地保險公司分出業務予香港符合要求的專業再保險公司時,該內地保險公司的資本額要求將可獲降低。銀保監會已同意延續在『償二代』下給予香港的優惠措施,有效期為1年至2020年6月30日。此舉有助保持香港保險業的競爭力,並為香港參與及協助『一帶一路』建設提供穩健的風險管理基礎。」

  2017年5月,原中國保監會與原香港保監處簽署了《關于開展償付能力監管制度等效評估工作的框架協議》(下稱《框架協議》),雙方承諾自協議簽署之日起即進入等效互認過渡期,在過渡期內視同對方已達到等效資格並給予等效條件下的監管便利政策。為落實《框架協議》精神,2018年6月,中國銀保監會發布《保險公司償付能力監管規則——問題解答第1號:償付能力監管等效框架協議過渡期內的香港地區再保險交易對手違約風險因子》(下稱《問題解答第1號》),給予香港地區償付能力信用風險方面為期1年的過渡期監管便利政策。

  此次公布的第11條舉措,便是將過渡期內香港地區合格再保險機構分入內地直保公司業務時適用的再保險信用風險因子方案期限再延長一年,直至2020年6月30日。

  何為再保險和償付能力監管?保險公司為社會大眾提供保險產品和服務,其中一個重要的作用就是為客戶提供風險保障,將客戶未來不可預知的特定風險通過保險的方式進行承接。當客戶購買的保單需要理賠時,保險公司要有能力按照保單條款進行理賠,這種能力就是償付能力,是衡量保險公司財務狀況的基本指標。中國銀保監會要求保險公司核心償付能力充足率不低於50%,綜合償付能力充足率不低於100%,以及風險綜合評級在B類以上。

  隨着社會整體保險意識的提高,越來越多人選擇通過購買保險來轉移風險,保險公司也可以這樣做,於是就出現了再保險,為保險公司提供保險服務的專門商業機構,即為再保險公司。再保險也被稱為「分保」,是保險人在原保險合同的基礎上,通過簽訂分保合同,將其所承保的部分風險和責任向其他保險人進行保險的行為。再保險公司是「保險公司的保險公司」,當保險公司對其客戶實施理賠時,為其提供再保險服務的公司也將對保險公司進行理賠。

  對香港再保險公司的監管優待政策。根據中國銀保監會的監管政策(償二代),為降低因交易對手信用狀況不利變化所導致的非預期損失風險,當保險公司向再保險公司分保時,為防止再保險公司出現信用風險,需要根據再保險公司的資本充足率、所處地區、信用評級等指標計算出保險公司所需預留的資本額。該要求資本額需根據「再保險交易對手違約風險基礎因子」進行計算。

  目前兩地保監會所達成的共識是,當內地保險公司分出業務給香港合資格再保險公司時,計算該內地保險公司資本額要求所依據的「再保險交易對手違約風險基礎因子」為0.087,如滿足相關擔保措施要求,該因子數值可獲進一步降低。而以往香港再保險公司適用的有關因子與其他境外地區看齊,最高為0.588。

  當這個因子的數值越低,代表該內地保險公司需要預留的資本額越低,資本佔用就越低,更有利於保險公司業務規模的擴大。因此兩地保險監管機構降低香港再保險公司的計算因子后,將令香港再保險公司較其他境外地區更有吸引力。

  這項優惠措施將可促進內地與香港跨境再保險業務的合作,讓香港保險界更有效地協助內地企業分散和管理風險,包括支持「一帶一路」基建和投資項目。具體包括:

  一是優待政策有助於香港打造世界級再保險中心,為鞏固香港國際金融中心地位提供有力支撐。香港保險業自由開放,競爭激烈,多年來一直致力打造亞洲乃至全球再保險中心,優待政策有助於促進香港再保險業務進軍內地發展,拓寬業務空間,鞏固行業地位。

  二是優待政策有助於增強內地保險公司發展活力,提升內地保險行業水平。香港保險業歷史悠久,成熟規範,市場主體活躍,專業服務能力相對較強,優待政策有助於兩地保險業務互動融合,促進內地借鑒香港保險市場發展經驗和先進技術。

  三是優待政策有助於粵港澳大灣區金融保險業持續創新,發揮兩地優勢服務社會民生。中國銀保監表示下一步將會與香港保監局繼續就償付能力監管等效互認框架下雙方可適用的監管便利政策進行研究,共同推動提升兩地保險市場效率和跨區域風險防範能力,促進保險市場的相互開放和深度融合,兩地保險監管協同正向縱深發展,跨境產品、監管、政策創新正在孕育,服務大灣區日益增長的民生需求。

  《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指出,要「塑造健康灣區」,包括推動優質醫療衛生資源緊密合作、完善緊急醫療救援聯動機制、探索在指定公立醫院開展跨境轉診合作試點、加強醫療衛生人才聯合培養和交流等內容。在保險領域,聯結兩地的「保險通」尚處於研討階段,保險公司和監管機構正在積極尋找合適的切入點,以實現創新和突破。

  中國人壽保險(海外)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國壽海外公司」)以國家政策為引領,以民生關切為導向,着眼于跨境優質醫療資源的整合,積極探索大灣區居民大病醫療補充保險跨境聯保一體化解決方案(下稱「醫保通」),推動大灣區的醫療直接聯結世界先進水平,緩解香港公立醫院資源、人手緊張的壓力,促進大灣區整體醫療水平提高,為區內人才流動解除后顧之憂,提升社會保障水平,發揮保險的社會穩定器作用。

  中國人壽在粵港澳三地擁有成熟、領先的分支機構,有資源、有能力做好一條龍配套式保險服務,同時也有意願、有條件推進跨境「醫保通」工作,通過發動全集團資源加大對大灣區健康領域的投資力度,整合醫、養、康、護、保產業鏈資源,進一步激發醫療、健康等領域的融合與創新,為大灣區發展注入新的活力。

  在兩地保險監管政策持續推陳出新的背景下,中國人壽期待與監管機構加強合作交流,在相關配套政策監督和指引下,深入探索「醫保通」服務流程和理賠模式,為建設健康灣區、提升區域社會保障和服務民生作出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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