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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信息安全立法 港代表提建言

時間:2019-03-04 21:17:57來源:大公網

  大公網3月4日訊(記者 郭若溪)互聯網技術和數字經濟的快速發展給人們生活帶來便利的同時,也給公民個人信息安全帶來了挑戰。大數據社會,「信息裸奔」該如何保護?4日,十三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發言人張業遂稱,制定個人信息保護法已列入本屆立法規劃。

港區全國人大代表洪為民(郭若溪 攝

  去年兩會,港區全國人大代表洪為民曾提出善用一份《善用「一國兩制「優勢 打造香港」國際數據安全港「》的建議,今年兩會看到國家有意進行個人信息安全立法,他表示很高興。

  從事互聯網信息數據工作多年的洪為民,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內地已有多部法律、法規涉及個人信息保護,近年更是先後出台了網絡安全法、電子商務法等,但從總體上看,呈現分散的立法狀態。「單獨的專門立法是好事,能形成合力,也充分表明了國家在面對現代互聯網時代的一個需求,對廣大網民來說有了一個更好的保障。」

  針對個人信息立法,洪為民提出了幾點建議,他認為,內地制定個人信息保護法首先應參考香港地區和歐盟現有的相關立法。「借鑒香港的私隱條例,其中對過分收集個人信息就有規定。」 其次,必須要建立起全民的隱私保護的意識。「最重要是普法,讓老百姓知道如何保護自己的私隱,自己的權益在哪裏。」再次,要有強有力的手段對于違法的企業和個人進行嚴厲的處罰,增加刑事部分的考慮。「在內地,想要完全依靠民事來主張自己權益這件事,很多人都還沒有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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