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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高院台辦主任何天平:「兩會」促兩岸司法交流合作

時間:2019-02-23 12:04:33來源:大公網

  大公網2月23日訊(記者 蘇榕蓉)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日前在福州舉行新聞發布會,正式發布實施《關于進一步發揮司法職能,促進兩岸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簡稱「措施」)。福建高院台辦主任何天平在發布會上表示,海峽兩岸司法實務研討會和海峽兩岸審判理論專業委員會(以下簡稱「兩會」)是福建法院多年來始終推行加強閩台司法交流合作,密切人員往來的重要舉措和推手,亦是福建法院深入推進司法交流合作的重要平台和知名品牌。

  何天平續稱,「兩會」得到了兩岸司法界同胞同仁的大力支持,受到兩岸同胞充分關注和普遍好評,許多台胞台企高度積極參與到研討交流中,取得豐碩的成果。是次「措施」中55條「鼓勵、支持台灣法學界專家學者參加海峽兩岸審判理論專業委員會,申報福建法院司法研究課題項目」和56條「歡迎台灣法學界人士到各級人民法院參訪、交流,依託海峽兩岸司法實務研討會等平台,廣泛吸納台灣法學界人士參與」是以制定規範性條文的方式,更加明確在延續以有經驗和做法上進一步提升要求,持續深化兩岸司法交流合作,以司法之力助推兩岸關係和平發展。

  據悉,2009年7月,首屆福建海峽兩岸司法實務研討會在福州成功舉辦,自此開啟了兩岸司法實務交流與研討的先河。2010年,經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中國審判理論研究會依託福建高院設立海峽兩岸審判理論專業委員會,每年專業委員會保持與兩岸司法實務研討會同步舉行。迄今為止,兩岸司法實務研討會成功舉辦十屆,其中2012、2015年兩屆在台灣舉辦。

  何天平稱,接下來,福建法院將認真貫徹《措施》,要始終堅持兩岸司法實務交流不斷線,持續舉辦海峽兩岸司法實務研討會,確保「年年有新面孔,屆屆有新朋友」;吸納具備兩岸豐富審判理論研究經驗的台灣地區專家學者作為兩岸審判理論專業委員會的成員,不斷增強和壯大委員會的隊伍力量;支持和鼓勵閩省各級法院持續開展各類司法實務研討交流,進一步密切兩岸司法實務理論界的人員往來和對口專業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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