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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男暴動罪成 還柙等判監

時間:2018-05-03 03:16:21來源:大公網

  圖:被告由囚車還押,等候本月23日判刑

  旺角暴動發生至今已超過兩年,再有參與者全部入罪。區域法院昨日裁定九名不認罪的被告暴動罪成,連同早已認罪的一名被告,共10人即時收押,5月23日判刑。判詞指出,案中有被告目無法紀,將掟磚襲警行為當成遊戲,並用語音訊息向朋友留言:「喺度掟差佬,都唔知幾好玩!」法官批評,全部被告都是蓄意和意圖集體破壞社會安寧,促進暴動進行和持續發生,共同目的是向當時在旺角的警員使用非法暴力,因此裁定各人暴動罪成,法官明言各被告將要面對監禁式刑罰。對於各被告暴動罪成,有市民直言是「罪有應得」,法庭判決合理,可以對社會起儆醒作用。\大公報記者 梁康然(文) 林少權、黃洋港(圖)

  案中有11名被告(詳見表),介乎18至71歲,分別被控在2016年2月8日至9日,於彌敦道、西洋菜街、豉油街、山東街等地參與暴動、襲警、刑事損壞等14項罪名。被告吳挺愷早前已認罪,另外九人不認罪需審訊,女被告李倩怡則棄保潛逃至台灣,正被通緝。

  區域法院法官郭偉健昨午頒下382頁裁決。由於被告人數多,區域法院改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宣判,裁定九名被告全部暴動罪成立,部分人亦被裁定刑事毀壞及襲警罪成。郭偉健指,今次暴動是由非法集結演變而成,參與者可以是因為看到騷亂發生而隨意加入,控方必須證明被告在行為上有參與暴動或有意圖參與。

  掟磚襲警當遊戲

  法官稱,分析45名證人口供以及本案被告的抗辯,再對比當日逾100段新聞短片、閉路電視等,斷定各被告當日在場,並實際參加暴動。如首被告莫嘉濤及第九被告林永旺,分別被拍下擲磚最少11次與20次。而年約七旬的第六被告陳和祥亦最少擲磚三次。法官斷言,在群眾飛出磚塊的那一刻,暴動當場爆發。

  判詞顯示,最少有兩名被告視當日暴動為「遊戲」。第五被告霍廷昊曾向朋友發出語音訊息:「一齊玩咋,喺度掟差佬,都唔知幾好玩!」;第七被告鄧敬宗更叫朋友一同參與暴動:「我哋喺旺角玩暴動呀,快啲過嚟吖,不過就嚟玩完㗎喇。」足以證明上述被告漠視他人安全,目無法紀。

  判詞又指,首被告莫嘉濤在暴動期間,不單襲擊警員,更在長沙街的交界路與其他暴徒一同持續以長竹、雜物、金屬枝損毀一架警車達兩分半鐘,令車內警員無法下車,直至有其他警員增援到場為止。另外,據控方案情指出,各被告於不同地點飛磚襲擊警方防線,令最少四名警員受傷,當中警署警長洪佩思手部被打至永久傷殘。

  各有崗位屬集體行為

  法官指,無證據顯示本案各被告在參加暴動前有互通訊息,但在場人士有不同崗位,如有人掘磚、有人派磚,以及共同向警方防線擲磚,因此需要視所有參加者在進行集體行為。他在判詞中形容,當日事件參與者拒絕遵從警方解散指令,已屬非法集結。隨後暴徒分為30至200人一組,於旺角一帶街道不斷向警員飛擲磚塊,已實質地破壞社會安寧。各被告身為當中參與者,因此裁定各人暴動罪成。

  據法庭紀錄,本案有四被告有案底,分別為鍾志華一宗、何錦森六宗、鄧敬宗五宗、林永旺兩宗,各人案底均與本案不同。辯方向法庭要求,判刑前先為被告索取背景報告,另希望為莫嘉濤、李卓軒、葉梓豐提取勞教中心與教導所報告。同時要求為吳挺愷取社會服務令報告。法官郭偉健接納辯方要求,但明言各被告將要面對監禁式刑罰,收押至5月23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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